定义在线加班补偿,保护工人的线下休息权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3-05

据统计,50岁以上的农民工人数已超过8000万人。 2024年第1号文件明确指出,将对老年农民工进行就业支持。 如何实现这一要求? 另外,下班后还是要把手机拿在手里,频频回复微信工作组消息,如何为职工消除“被群困”和“休息”的烦恼? 继去年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呼吁打破“35岁职场门槛”后,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陆国权今年继续关注职场人, 关注老年农民工再就业问题,呼吁保障劳动者线下休息权。

关注老年农民工的再就业。

创建“零工服务平台”,提供就业配对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50岁以上的农民工是年龄较大的农民工。 根据《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农民工总数为295亿人,平均年龄42岁3岁,其中29人为50岁以上的农民工2%,人口数量已超过8000万,按照目前人口结构的发展趋势,预计老年农民工的规模还会继续扩大。

老年移徙工人被限制继续就业

卢国权在提案中写道,当前这一代农民工已经到了高龄,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仍然需要留在城市继续工作。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劳动能力的下降,他们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相对弱势的群体,在继续就业方面面临诸多门槛和问题。

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文化限制。 上述报告显示,686%的农民工只有小学或初中汉语水平,绝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农民工。 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培训机会,老年农民工难以适应当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继续就业受到限制甚至歧视。

此外,由于技术的影响,大多是老年农民工做兼职工作,工作不稳定突出。 根据中国社科院制造业企业员工匹配调查,数字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导致对一线生产工人的需求减少196%,新生代农民工多集中在服务业,相关数据显示,超过50%的农民从事第三产业,老年农民的再就业因年龄和技术限制而受到零工市场的挤压。

还有一个严峻的现实,即老年农民工长期面临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下降、缺乏保障的问题。 吕国权表示,大多是老年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等高强度、低技能的岗位,容易受到工伤和职业病的威胁。 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其申请工伤保险和职业健康保险,使得其权益的保障往往处于真空状态。

建议为老年农民工打造“连锁服务”

如何解决老年农民工再就业问题? 卢国权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围绕保障老年农民工就业权益和安全保障制定相关政策,不以年龄为由“一刀切”,让身体力行的老年农民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充分就业。 根据健康状况、工作年限、经验和技术等,对老年农民工群体进行准确分类,对农民工群体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和补充。 支持企业在有条件的范围内,适当放宽建筑行业一些“难用岗位”的年龄限制,特别是技术岗位。

在公共就业服务保障方面,吕国权提出,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工会要为老年农民工打造“连锁服务”,将“单点”就业登记、技能培训、就业介绍等服务衔接起来,提高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针对当前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需要“换岗”或“转岗”的老年农民工提供安全保障、数字技能等再就业培训。 推动劳动力进出地联动,延伸农民工跨区域培训就业服务链。

建议将一些老年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围绕老年农民工零工市场建设,吕国权建议加强对老年农民工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收集老年农民工在零工市场的就业需求。 在家政服务、搬家货运等老年农民工集中的临时工和季节性劳动力需求量较大的行业,我们创建了“零工服务平台”,提供及时的就业匹配服务。 此外,我们将精准在顶板平台推广该平台,动员企业入驻,实时发布岗位、薪资等就业需求。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农民工权益,卢国权还建议,应“扩大”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将老年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 在国家层面,要将老年农民工纳入权益保护范围,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修改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或作出可操作的司法解释,将超过法定就业年龄的老年农民工纳入工伤保护范围。 制定对老年农民工的税率、缴费主体、处罚等详细法律规定,全力突破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障碍和困难。

关注职场人“最佳加班”

建议将离线休息的权利纳入法律,并酌情确定加班费。

不久前,一则热搜引起了陆国权的注意。 四川某店面设计师表示,两年多来,他积累了600多个工作群,“24小时待命”,“被群困”,不敢关手机,花了三个半小时才离开群......离职后结合此前“外卖骑手被困在体制内”的传闻,陆国权表示,这些案例反映出很多工人对休息权的渴求和无奈

信息技术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界限”

在他提交的提案中,他提到,一些雇主要求工人加入工作小组,他们仍然可以在下班时间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工人“休息不休息”和“人在曹莹心中汉”,休息权和隐私权得不到保障。 也有雇主要求员工24小时工作**,有的工人在下班后因没有及时回复消息,或者没有打卡、开网等原因被批评、罚款甚至被解雇**。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数字信息技术正在模糊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加班”越来越常态化。 根据FutureFree发布的《2022年职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847%的工人在下班后仍然关注与工作相关的信息,405%的员工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加班补偿。

职场人被“群体”困住,该如何打破? 卢国权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线下休息权,即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使用数字工具进行沟通或处理工作事项。

虽然国家层面没有保护线下休息权的法律规定,但面对“下班后回复工作微信算加班”的争议,已经有了相关的司法实践。 在一些案件中,法院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下班后使用微信进行大量劳动,明确认定为加班。

南都记者注意到,北京高院近日公布的法庭工作报告中披露了一起案件,原告李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产品运营者,经常在下班后或节假日使用微信和钉钉与客户沟通,因此主张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裁定公司应支付加班费3万元。

建议企业明确网上加班补偿标准

现阶段,除了立法,如何保障劳动者线下休息的权利? 卢国权建议修改标准工时,明确网上加班和工时补偿。 同时,他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加大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基准体系的研究和标准化力度,将工时基准保障纳入劳动保障机制。 明确线上线下工作时间界限,对工作时间不规律、工作强度高依赖互联网的岗位,做好工作时间限制的制度安排。 将目前以工资为重点的集体谈判扩大到包括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综合性集体谈判机制,综合考虑在线加班频率和持续时间、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确定加班费。 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加入对线下休息权进行界定和补偿的条款,并规定线上加班的补偿标准。

同时,卢国权认为,要加强执法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的加班行为,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完善维权机制,让职工在面对不合理、无偿加班时有维权的渠道。 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务应用和政务公众号进行监管,杜绝工作组强行动用、过多痕迹、滥用排名等“指尖”形式主义,减轻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负担。

作者:南都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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