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成林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一、农村养老院公建民办改革趋势
新一派公共管理主张做舵手而不是桨手,推动从提供服务向第三方购买服务转变,县级养老领域的公营民营企业应运而生。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化主要有三个目的
一是有利于减少支出,市场主体追求自主降本增能,而公共养老机构则没有降本增收的动力,因此实行公建民模式;
二是有利于降低养老事故风险责任,养老领域最大的风险是老年人意外死亡、管理者虐待老人、民营机构经营养老院有利于责任的释放;
三是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普遍认为民营机构具有显著的专业优势,可以提高养老服务的标准和质量; 四是盘活养老院资源,提高养老院自我管理能力。
2020年8月,位于中部地区L镇的养老院由公职改建为公私企业。 承接L镇养老院公共建设及民营工程的第三方机构,一家保健公司,主要从事医疗结合的养老业务,已在全市多个县市承接公民养老服务、助餐、居家养老服务、残疾儿童服务。 据该机构负责人介绍,乡镇养老院的居民特别难管理,主要体现在:一是沟通困难,五保户主体是单身群体,他们赚钱和社交的动力不足,长期被社会边缘化, 他们的性格通常是偏执的;二是爱上访,经常向公众和信访办公室投诉; 三是提出各种要求,如饮酒、吃油肉多的重食等; 四是经常搞破坏活动,比如晚上在活动室开空调离开,几个人哄骗一个痴呆的人剪断网线; 五是居民之间经常发生争吵,消耗了过多的管理精力; 第六,面对不善于沟通的居民,只能哄,不能责骂,否则居民会说:“你冤枉我,我为你死”。 送进养老院的公司经理是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三个月后,头发花白了,可见有多么难以管理。
2、为什么农村养老院的公私建设没有成功?
私人养老机构的核心目标是盈利,这与养老穷人的目标相冲突。 根据乡镇当局和居民的反馈,L镇养老院的公私合作改造尚未成功。
一是扣除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升反降。 根据规定,无论是没有**办公室还是私营部门,104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都需要主要用于老年人的饮食和营养,民营机构的支出不到50%。 居民报告说,自他们接管以来,私人机构的生活质量已经恶化,这是他们请愿和破坏的主要原因。 2021年,镇领导带队突击检查清点养老院经费,发现民营机构在养老者饮食营养方面的投入不到基本生活费用的50%,午餐和晚餐只有一荤两素。
二是护理人员往往更替不足,对老年人的护理质量没有提高。 按照1:7的比例,民营机构在养老院配备了10名工作人员,但实际上,在指定地点工作的只有7人,另外2人是在这里注册的不来这里上班的公司人员,还有1名主任来回奔波几个点。 7 名工作人员中有 2-3 名需要上夜班。 据住院医师介绍,护理人员经常是从公司调来的,新员工不够专业(没有护理证),对住院医师不熟悉,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看护人来来去去,工作了两个月就走了。” 无论是传统的公办乡镇养老院还是民办机构,月薪3000元左右都聘请不了专业护士。 民营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士,打破了民营养老机构“专业化”的想象。
三是增加运营成本,过度使用公共资源。 考虑到民营养老机构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有必要推进公营建设和民营管理。 然而,私营部门的目标是盈利,尽量不要投资或尽可能少地投资可以节省。 公立养老院转为民办养老院后,不仅不收取场地租金和利润分成,还要投入资金维持养老院基础设施的运营和民间组织的运营,前者体现在场地设施的维护费上(每年固定补贴8000元), 而后者则体现在员工工资补贴(员工五险一金补贴,每人每月约1200元)。该镇从私营部门接管疗养院后,发现许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他说民营机构不愿购买扫帚
四是老年人生活条件没有改善。 民营养老机构基本延续了传统的公立养老院模式,集中扶持穷人,主要为老人提供食住衣等物质服务,任何增加的活动或项目都会增加其成本。 因此,除非给予第一笔专项活动资金,否则公私机构就没有动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是饭后坐着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交流需求和集体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 乡镇负责人在会见民间组织负责人时,要求每天组织居民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第五,责任没有减轻。 “甩包袱”是基层支持县级养老院公共建设和民营的重要原因之一。 乡镇养老院的传统原因模式是,县里定期将特困人员资金转入乡财政办公室账户,每个乡镇根据居民人数,每人每年配备1000元公共运营资金。 各乡镇应当对辖区内扶养极端贫困人员的政治责任负责,不得出现扶持极端贫困人员生活无保障、意外死亡等现象,更不得出现养老院工作人员虐待老人的情况。 但是,在乡镇财政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大多数乡镇没有支付乡镇养老院的运营费用,有的乡镇甚至扣留或挪用了原本属于养老院的特困资金。 在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和失范问责力度的背景下,基层更愿意将养老事务移交给民营机构。 与预期相反,当地政府将养老院的运营管理权转移,但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仍是地域性和专业性。 乡镇干部反映,“养老院建成民营后,我们的责任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我对管理人员不熟悉,信息不对称,所以我更是不安。 无论我有多忙,我每个月至少来一次疗养院。 ”
* 提供特困补助是一项非常道德的工作,而不是用来赚钱的行业。 许多居民反映** 他们感到愤怒的是,他们被“卖”给了第三方,而艰苦条件津贴是由第三方赚取的。 一位居民代表表示,经营L镇养老院的第三方机构三年赚了100万元。 由于医院管理粗糙,饭菜质量差,服务质量差,对居民的正常诉求反应不足,居民与民营机构形成了对立关系,居民上访、殴打市民、贴在互联网上等现象频发。 基于上述原因,经过三年的公建民营试行期后,县决定收回公立养老院的经营权。
笔者在上海、河南等地的调查也发现,在农村养老院实施公私建设,未必一帆风顺。 公建民营只是县级养老院的一种经营模式,并不是县级公营养老院必然的改革方向。 在积极推动县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要打破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迷思,构建多层次、可比、有竞争力、互补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