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路径。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绍兴市、湖州市等城市,以及黑龙江省等地,在春节后密集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展开。
舟山市委书记何忠伟以浙江省为例,强调要继续深化“全面融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理清责任、整合资源,实现乡镇层面“一队治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更加高效和高效。有序。绍兴市委书记暖提出,要坚持市县联动,完善执法体系,优化执法链条,打造强大的基层“一个团队”,巩固和深化“一体化”改革成果。 湖州市委书记陈浩也强调,要“先探路”推进“先解决问题”,统筹统筹,权责明确,统一执法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长兴县委书记石一婷关注执法重心转移、兵力下沉问题,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事项制度化、规范化。
在黑龙江省,根据《黑龙江省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省级仅保留两支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部分人员下放到主城区基层,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司司长魏丽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很多地方已将自然资源执法纳入其他综合执法队伍或下放到镇(街道)。
借鉴福建省经验,通过“五个一”倡议,稳步推进“一队治执法”改革,如设立综合性执法机构、公布赋权事项清单、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制定执法标准规范等。 具体表现如下:乡(街道)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承担依法授予或者委托的综合执法权; 公布确保法治进程的权力清单; 整合现有警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充实基层执法队伍; 通过统筹规划和市县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实现全省基层执法全覆盖。
“一队管执法”的改革思路是对原有分散执法模式的重大突破,其目标是解决执法多重、执法不力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最佳决策部署,借鉴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上下协调、权责明确、高效运行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