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职工大额医疗费补贴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政策的通知》它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现在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
内容的主要变化。
解释它。
1.弹性员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哪些变化?
答:灵活用工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月标准起算70%至60%。
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宜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缴费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付款年限从“实际连续付款”更改为“累计实际付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医疗保险清算手续时,宜昌市“累计实际缴费”期不少于15年,对支付年限的要求比以前更加宽松。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条件是什么,与在职员工有什么区别?
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数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无需缴纳,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被保险人一般门诊待遇水平高于在职职工,其他医保待遇待遇水平与在职职工相同。
当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期时,医疗保险费的清算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答:当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他还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期它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年(按月)支付。贡献长达指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单缴或者按年(按月)缴费基数,按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度标准100%至60%。缴款率来自:10%至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治疗标准有哪些变化?
一个:一是降低住院门槛。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门槛由300元降低至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门槛由600元降低至500元。 第二个是,提高住院费用的报销率。 一级医疗机构甲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2%,乙类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7%4%;二级医疗机构甲类住院费用报销率由88%提高到90%,乙类费用报销率由70%提高到85%。5%;*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率由85%提高到88%,B类费用报销率从70%提高到83%6%。第三是,提高整体方案的年度缴费限额从 120,000 到 150,000。 弹性员工参保缴纳保费后,待遇期有哪些变化?
答:弹性就业者首次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从6个月缩短到3个月。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以上(含2年)并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灵活用工,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追溯享受停工期间的待遇; 其他中断缴费的情况,无法退还医保费,补缴费后从账户中收取第 4 个月开始享受治疗。 远程医疗政策有哪些变化?
一个:取消省内其他地方备案及就医10%的预付费用当受保员工在其他地方就医时符合宜昌市当地医疗报销政策; 跨省长期居留、转介、应急救援人员外地医疗符合当地报销政策。
哪些特殊群体可以在非集中缴费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以下几类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间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连续2年以上(含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就业、职工医疗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转换等个人身份变化而中断缴纳的人员、新生儿、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终止(复员军人、原公费医务人员、出狱人员等)、城乡极端贫困人员, 孤儿、事实上无抚养子女、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极端贫困家庭夫妇及其残疾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乡生活津贴边缘家庭成员未成年人, 返贫致贫、易受贫困影响的农村人(inc城乡居民全科门诊整体待遇有哪些变化?
一个:取消50元普通门诊统筹最低缴费额度和20元日缴费限额产前检查费用将纳入居民普通门诊保险范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治疗标准有哪些变化?
一个:一是提高B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乙类住院报销率由80%提高到81%; 二级医疗机构乙类费用住院报销率由65%提高到67%5%;*医疗机构B类费用住院报销率由50%提高到54%。 二是提高整体方案的年度缴费限额从 120,000 到 150,000。
远程医疗政策有哪些变化?
一个:取消省内其他地方备案及就医10%自付费用规则当受保居民在不同地点就医时符合宜昌市当地医疗报销政策; 跨省长期居留、转介、应急救援人员外地医疗符合当地报销政策。
意外伤害和住院分娩的报销政策有哪些变化?
一个:取消意外伤害是每次住院的最高赔付额限额为5000元,住院分娩最高付款限额为120元0元等规定,合资格费用将参照一般疾病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什么是大额医疗费用员工补贴? 为什么是新政策?
答:员工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原名员工大额医疗费,是进一步保障符合规定的被保险员工高额医疗费用的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政策框架,将全市离职职工大额医保和离职职工二级补贴政策纳入职工大额补贴体系。 新政策的支付标准和资金渠道有哪些变化?
答:宜昌市职工大额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2元根据支付基数乘以支付率调整为支付方式缴费基数为省级每年制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缴费率为02%;融资渠道不变,按月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灵活用工人员由个人支付,离退休人员不支付。
新政策待遇有哪些变化?
答:新政策遵循原员工大额保险和原员工二次补贴的起始标准和报销比例,以原员工大额保险年缴限额35万元与原员工二次补贴年缴限额8万元叠加员工大额补贴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
宜昌市门诊慢性病类型有哪些变化?
答:宜昌市慢病门诊政策执行全省统一的疾病规定和准入标准,分为:门诊特殊病11种和门诊慢性病27种,与我市原门诊慢性病政策相比,新款威尔逊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障碍、心脏瓣膜置换术、搭桥术、术后体内支架置入术、恶性肿瘤门诊专项和门诊保守合并成一种疾病,干燥综合征、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新冠肺炎等的终止对于这三种疾病,已终止的疾病将不再有新的人员,已经享受过该疾病治疗的被保险人将继续保留其资格,并按原标准享受治疗。 具体疾病有:
门诊特殊疾病有11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重症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结核病、自闭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肝豆状核变性等疾病;
慢性病门诊有27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癫痫、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病、特发性肺病间质纤维化、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障碍、慢性心力衰竭,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术、搭桥术、内支架植入术等疾病。
宜昌市慢性病门诊治疗水平有哪些变化?
答:相关表述有变,原保单中的“月限额标准”是指保单内的医疗费用限额,而非医保协调的最终报销金额,新保单中的“年度支付限额”是指医疗保险协调**可以报销。
此外,待遇水平大幅提升,年缴限额与以往政策相比平均增加了53个百分点、居民医疗保险平均增长44个百分点,报销比例与以前的保单相比,员工医疗保险增加5至15个百分点、居民医疗保险这增加了10到20个百分点。
*丨宜昌放行,宜昌医保。
编辑丨小浪 编辑丨翟婷婷**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