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宣传活动期间出现错误广告
本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公众卡充值优惠,将5月11日至5月31日的活动期间误报为5月1日至5月8日,客户在报纸刊登的优惠期内充值后未享受相应优惠。 客户投诉该公司的行为是“商业欺诈”,并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1:公司是否构成对客户的违约?
结合上述情形,本公司构成违约。 由于公司发布这种“用户操作”的商业广告,从法律上讲,它属于提供,客户办理的业务视为承诺双方签订合同
问题2:如果公司及时发出变更声明或纠错通知,是否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假设公司于5月3日(公布的优惠期为5月1日至5月8日)发出更正通知或变更声明,则出现以下情况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a.对于5月2日充值的用户,因为公司的广告是要约,而客户的充值是承诺,两者构成合同,公司当然要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
b.对于5月4日充值的用户,由于公司已经出具了更正声明或通知,更改了原来的报价,并产生了新的报价,公司不需要履行原有的广告内容,而是履行新的广告内容。
问题3: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出具变更声明,没有遵循错误的优惠期,是否构成虚假广告?
什么是虚假广告? 也就是说,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误导性的。 一是产品宣传的内容与产品的客观事实不符,二是产品宣传会使人们对产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他们的购买决策。
如公司未及时发布纠错通知和声明,如未落实广告优惠期,公司广告中的优惠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
Q4:公司未能及时发布变更声明,并且没有遵循错误的报价期是否构成欺诈?
什么是欺诈? 即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虚假意思表达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关于明标价格和禁止欺诈的规定》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承诺的。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那么后果是什么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发生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所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增加补偿金额低于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二:广告未注明特殊情况
在公司对外宣传12593中,有说明:“省内国内长途**若拨12593,可享受0。39元分钟(全包)。 “客户拨打省内1259301012300,公司未按广告规定收费,客户要求双倍赔偿。
背景资料:01012300是信息产业部的投诉**,不是个人号码,不在12593优惠新干线资费计划范围内。
问题:是欺诈吗?
《关于明标价格和禁止欺诈的规定》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承诺的。
1.外部广告中没有迹象表明特别号码不包括在报价中;
2.039元分钟(全包)。
可以确定是欺诈,赔偿额是三倍。
案例链接:深圳电信运营商系列诈骗案。案例1:一条短信被接收了300次,发生了什么?健康使虚假宣传案加倍。
深电在某资费的对外宣传中使用了“资费减半,双健康”的表述**,工商部门认为,虽然资费减半,但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双倍健康的好处,因此认定为欺诈。
原价虚假标示的情况。
深圳联通在手机销售中标注了**元的原价和**元的现价,以显示折扣的力度,但工商部门认为原价是虚构的,没有按照原价出售,因此认定为假冒。
资费促销不包括基本通话费。
深圳网通在IP***资费促销中只标明了IP资费,没有标明基本通话费,工商部门认为其故意不标注基本通话费,误导消费者认为基本通话费没有收取,因此认定为欺诈。
本报:明明只发了一条短信,对方却连续收到了300次。 昨天,身为市民的王女士打电话给记者说,她没想到自己的一条短信差点让朋友的手机“瘫痪”。问题一:因公司技术故障给客户造成的困扰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承担责任?王女士告诉记者,23日晚,一位远在上海的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自己收到了前一天王女士发给她的聊天短信,她已经收到了300次。 朋友说,换手机时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但只要把SIM卡手机里,短信就会接二连三地传来。 王女士听了这话后纳闷,这条短信明明是自己写的,又没有再发,怎么会这样? 通信提供商会收取 300 条短信吗?
*:孝感晚报。
公司和客户有义务确保相关服务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服务目的,并调查服务的任何问题。
如果确实是公司的问题,应进行赔偿。
问题2:记者是否有权查看发送短信的历史记录?
发送短信的记录涉及公司和个人的通信秘密,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公安、法律部门除外,记者无权查阅。
案例二:如果我在除夕三十天不能发短信,需要赔偿吗?
公司有义务适当地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但是否有必要确保服务始终没有问题?
《电信服务规范》明确了电信业务的法定技术标准:“22.6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为99。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的成功率是指消息发送方向接收方发送消息(处于正常接收状态)的概率。 ”
只要公司的移动点对点短信发送成功率为99,即符合国家要求,国家没有规定移动点对点短信发送成功率必须为100%。
案例3:2010年9月3日,广东HSTP故障导致用户在省外漫游时无法正常通话,客户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问题1:什么是非法短信?第三十二条 电信用户投诉电信业务受阻的,电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48小时内(城市)、72小时内(农村)进行维修或者移送; 不能按时修复或者调整的,应当及时通知电信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费。 但是,因电信终端设备的原因导致的电信业务受阻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电信业务规范》。
2.1.5 修复移动**通信障碍的时限。
平均为 24 小时,最长为 48 小时。
修复移动**通信障碍的时限是指从用户提出障碍投诉到障碍物被清除或通过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的时间。 移动**通信障碍是指由非移动电话原因引起的障碍。
无障碍期的月费计算如下: 障碍的持续时间(小时或天) 小时或 30 天的月费。
注意:如果障碍物持续时间少于 12 小时,请按 05天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5章。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或者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的;
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问题2:我应该如何处理非法短信?
《电信条例》第六十一条 电信经营者在公共信息服务过程中,发现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六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
第六十二条 电信用户对利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内容和后果负责。
承运人 – 停止发送并报告。
谁派谁来,谁就负责。
问题3:公司是否对非法短信负责?
在收到客户的投诉后,公司有义务拦截上述短信。 由于本公司没有过错,因此本公司对客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概不负责。
案例:如果中奖短信错了,会错吗?
本来我是在“莆田同庆移动新生活”活动中拿到二等奖的,但是短信通知错了,写成了一等奖,怎么办?
问题: 1、客户能否凭中奖通知短信领取一等奖,公司有什么理由不兑换一等奖?
2、不经公证如何处理?
短信通知中的错误并不构成对中奖结果的更改。 更改中奖结果对当事人或公司都是不公平的。
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只要我们有证据证明原始系统记录和传输的书面材料的电子数据,我们就可以证明真正的中奖名单。 但是,由于这一过程难以证明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各种**进行公证。
相关**促销链接:Q1:网络切换升级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我?深圳移动解释说,中奖短信通知是错误发送的——律师表示,通知中的错误并不构成对中奖结果的更改。
深圳特区日报》和《深圳商报》。
深圳移动的错误通知不构成对中奖结果的变更,上述中奖结果已经过广州市公证处公证,中奖事实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客户不能仅凭错误发送的短信来领取一等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电信经营者因工程建设、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电信业务正常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知用户,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因前款原因导致电信服务中断的,电信经营者应当相应减少或者免除电信服务中断期间的用户费用。
电信经营者未及时告知用户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赔偿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Q2:网络切换升级提前通知有时间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电信业务规范》。
第八条 电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公布服务种类、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和服务范围,并报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备案。
电信业务经营者因线路维护、设备搬迁、工程切换、网络和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相关用户。 如果影响用户的时间超过24小时或影响有特殊需要的用户的使用,应同时向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报告。
电信经营者停止经营某些业务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有关用户,妥善处理用户善后事宜。
《电信业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电信业务规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八次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电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或者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应对客户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
1.你触犯了法律。
无需“谈法变色”,了解客户观点,在简报会上咨询专业意见,表明如果违反法律,我们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您必须支付十倍的赔偿金并以书面形式道歉。
说不,有理由说不,经营者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错误就改正,有责任就合理,有诚信守则”——谈法律并不可怕,只要学习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自然可以自由处理。
责任人:周建涛
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商事纠纷。
兰卡斯特大学硕士,具有国内外管理学和法律复合背景,曾就职于大型投行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擅长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资产重组、投资银行业务及大型商事纠纷案件。
作者:钟云石
澳门科技大学金融犯罪与监管硕士。 常年为**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并管理民商事及行政诉讼业务,以公司法律事务为主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