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设施维护承诺书
楼盘名称:
业主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主要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运输设施维护单位:
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
紧急抢修验收**:
受托监理单位:
养护期:自道路验收交交之日起计算。
质权人再次声明,道路交通设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交通组织计划设置,维护期间交通设施的日常应急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在维修期间完成,并接受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警大队的日常维护工作监督, 并郑重承诺如下:
1、质押人保证执行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沟通畅通,负责接到交警指派的交通设施损坏、调整等紧急维修、保养任务。
2、质权人接到交警部门指派的交通设施损坏的修复任务的,应保证在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并反馈交警部门。
3、质权人接到交警部门交办的交通设施调整、维护任务的,应当在3日内完成并反馈交警部门。
4、质权人保证安排人员定期对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质押人保证安排人员加强对运输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6、质权人保证所有交通设施的紧急维修、保养金额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确定后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7、承诺人应确保施工作业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文明施工,除早晚高峰7:00-9:00和16:30-18:30期间紧急维修任务外,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作业。
8、承诺人保证,如交通设施维护职责无人承担,施工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或交通设施未按时完工,交警部门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包括解除合同。
9、质权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真诚履行本承诺。 如有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质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本承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一、本承诺书自质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业主、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行政审批科、交警辖区中队、设施维修单位。
质押人(所有权人签名): 签字时间(盖章):
质押人(建设单位签字):签字时间(盖章):
质权人(赡养单位签字):签字时间(盖章):
附件: **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