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峰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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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股东撤回出资的十条裁判意见及案例索引
1.公司关于取消股东撤回出资资格的规定适用场合,仅限于股东全部撤回出资的情形,对撤回部分出资的股东不适用。
案例索引:威海唐博温泉度假区***诉王宝京等公司就确认决议有效性发生争议; 案件编号:(2022)Zui Gao Fa Min Zai第215号; 裁决日期:222年6月29日。
2.其他股东对股东撤回出资存在默示一致意向的,该股东撤回出资实质上不违反与其他股东的一致意向,不构成违约,不具有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实依据。
案例索引:伟盛(香港)**诉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 案件编号:(2020)Zui Gao Fa Min Zhong第107号; 裁决日期:222年12月22日。
3.股东无正当理由擅自将股东认购的出资全部转让,再全部转让,不支付利息不归还的,视为撤回出资。
案例索引:张延平诉臧家存等,股东会决议有效性争议案; 案件编号:(2018)醉高法民第328号; 裁决日期:222年3月31日。
4.在股东撤回全部出资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想通过股东会决议取消股东资格,公司必须敦促股东退还撤回的出资,并给予他们合理的时间。
案例索引:张延平诉臧家存等,股东会决议有效性争议案; 案件编号:(2018)醉高法民第328号; 裁决日期:222年3月31日。
5.股东实际并未从公司减资中提取出资,虽然股东减少了注册出资,但公司权益并未因股东减资而受损,资产总额没有减少,偿付能力也没有因此而降低,因此不能认定股东已经撤回出资。
案例索引:丰辉世通(北京)投资***诉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物资公司,外来人执行异议纠纷案; 案件编号:(2019)醉高法民斋144号; 裁决日期:2019年12月24日。
6.股东无正当理由不归还作为公司资产的资本公积金的,视为撤回出资行为。
案例索引:银基市欧烯碳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利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纠纷; 案件编号:(2018)醉高发民中第393号; 裁决日期:18年9月20日。
7.股东将增资转入公司账户进行验资后,将增资转入公司账户,未经法律程序撤回增资的行为,构成撤回出资。
案例索引:贾祥福诉景德县信义应石***等股东出资纠纷案; 案号:(2018)醉高法民中390号; 裁决日期:218年7月19日。
8.股东撤回出资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但这并不必然导致民事合同无效。
案例索引:珠海祥河地产***诉林子勇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件编号:(2015)民康字第14号; 裁决日期:2017年12月20日。
9.如果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获得固定投资回报,而不是参与或控制目标公司的经营经营管理,然后通过收取股权价格退出公司,其行为并非无偿,股东按照《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取出资。
案例索引:方正东亚信托有限公司诉赣州巨龙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编号:(2017)醉高发民终309号; 裁决日期:217年6月29日。
10.主张股东撤回出资的人对股东撤回出资提供合理怀疑的证据后,举证责任转移给公司股东,由公司股东提供相应证据,反驳公司外部人士关于股东撤回出资的主张。
案例索引:Metado***与深圳新大地数码网络科技***的贷款合同纠纷及股东出资纠纷; 案件编号:(2016)Zui Gao Fa Min Zai No. 2; 裁决日期:216年5月31日。
在这篇文章中,肖乾读了“逃避出资责任”的先例。如需帮助,可以私信发送,有疑问会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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