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即赏侯、建立封建卫队的制度,在古代文献中被称为封建制度。
周公吊二叔不咸,所以封建亲戚都是为了扇平周。 这是《左传》中周公二十四年的一段话,意思是因为周公悼念两兄弟,实行封建制度分治制度,通过分亲来保护周王朝。
周王朝的美德在于深厚的兄弟情谊,因此实行了次封建制度。 为了安抚天下,周王朝也担心会有外敌入侵,所以他们通过亲近来保护周王朝,以抵御外来入侵。
周初期划分制度的细节 在周初期的史料记载中,《左传》中定公四年魏国朱拓(大朱子玉)的话,提到了鲁氏姬姓的三个诸侯国的封地, 魏和唐(即金),也涉及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山东和魏国“商政兼修,新疆被周梭包围”; 二是唐“启蒙夏政,新疆取容锁”。 其中,“商征”和“夏征”可能包括各地传统的治理措施和习俗,而“周锁”和“容索”可能是指划定土地范围的规定。
根据公爵的注释,“Suo”指的是证词。 “周索”和“容索”的区别在于,鲁、魏按照周人的意愿重新划分领土,而唐朝仍然遵循荣人居住区的传统。
在这个封地中,魏国的划分最为具体,从五府(可能位于今河北省南端)到南部的蒲田泽(位于今河南中木西北部),大致是商朝都城旧址,洛邑附近的“幽岩之地”被用作朝廷的住所, 从今河南濮阳到山东泰山一带,曾作为周诸王举行盛大搜猎仪式的狩猎区。
鲁国最初的封地不详,估计大致遵循商朝后期的控制范围,但因为陆魏之间有许多封建国家,所以都是按照周法律调整的。
唐朝一直都是羌人与荣人共同居住的地方,商朝在这里不一定有明确的封建区域,所以从夏朝开始,这里还是按照传统大致划分的,土地是按照夷帝的实际居住地划分的。
在昭公二十年楚语《左传》中,提到四国与康王平行,都是分的,但齐国却没有。 虽然现存的记载中没有齐国分裂的记载,但《齐太公史记》中提到,齐国通过获得征服权而成为大国。
这可以理解为齐国曾经有过“分物”的经历,但现存的记载中并没有记载。 管仲在陈述虚妄的原因时,也提到了齐的界限。
根据索寅的分析,《淮南子》中提到的木陵门可能是楚国的边界,而不是太公被封印的领域。 对木岭之地的解释各不相同,但将其用作齐国公最初被授予的土地或他征服的领土可能并不准确。
事实上,这份文件描绘了春秋中期齐国强盛时期的领土,比齐国最初封地时的领土要大很多倍。
齐国位于“九夷”腹地,历史背景复杂,领土起初并不固定,有传说来意曾与它争夺营山。 虽然政局稳定下来,但齐国的疆域并没有延伸到商朝末期的冯氏领地之外。
不过,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周自始至终都给齐国下了重要的任务,包括安抚、征服、探索。 根据现有资料的分析,周初期控制封建国家的政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或模式。
一种是在原商朝统治的中部地区和重点地区建立新的同姓藩属国或监视诸侯国,并将殷氏残余迁往王都和同姓各大藩属国的首都。
二是在较偏远的地区或依附于周人的老小国,保持原有的社会组织和治理习俗,不强行改变。 鲁国属于前者,是周人安抚东土的核心封建国,而齐国属于后者,是周人控制的大东地区不同姓氏的主要王公。
虽然关于齐国初印的资料很少,但鲁国的初印比较具体,可以检查。
鲁国的封地位于曲阜地区,地势肥沃,农业发达,地理条件在各国中名列前茅。 鲁国的“分物”,包括车旗、玉器、兵器等高级礼仪道具,以及一整套礼乐文化、行政档案和官用器皿,受到各国的青厚。
鲁国人民主要是周和鲁族土著民族,他们的“土田平墩”既包括土地,也包括人民,包括附属于大附庸国的小国和周边村庄。
此外,鲁国还有不少特殊的“殷人六族”,他们就是世辰氏,其他许多与殷氏结盟的氏族都属于东夷氏。 “六族”虽然名称不同,但其语言和起源都与殷商朝的东夷地区有关。
因此,可以认为鲁国人主要来自东邑地区。
周王在分配“殷人六族”时,不仅石辰氏的主氏族,而且一些主要氏族的子氏族和与大氏族关系密切的氏族也被搬迁。
流离失所者只占原土著部落的一小部分,逃亡者不包括在内。 至于“六族”的原居住地,目前还不清楚。
陈梦佳先生认为,“徐、萧、索党在今徐州、萧县、苏县一带,也应该靠近这三个地方。 虽然前三个地点的鉴定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潮氏族的位置仍有待确定。
有学者认为,刁氏与明蒋有亲缘关系,因此舒氏可能生活在古代明蒋之地(今山东定涛以西)。 周公东征期间,主要有许易为主体的一些东夷部落,包括索族、萧族、潮族。
它们在鲁国分裂时被重新安置在曲阜周围,在曲阜以西的兖州附近收集的索氏器皿证实了这一点。 长勺,“春秋”庄公十年杜注只叫“鲁迪”,但不清楚它在哪里。
尾勺氏族的位置也不确定,可能与尾勺氏族的住所相似。
周迁徙部落的目的是控制和开发他们的资源,这种做法也反映在秦汉时期。 后来,中原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也会掠夺人口,并通过驱逐和建立国家军队来管理人口。
齐国初期,虽然没有“给氏族”的记载,但将皇帝迁往博古等动作却是相似的。 这种地方老氏族的搬迁,恐怕也发生在齐国成立的时候。
周早期封建主义的意义在于中国文化的起源,它起源于各大地区和各大集群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主要是黄河东西方向的冲突与融合。
夏商时期以后,以中原王朝和各大姓氏或部落诸侯为代表的中国高级民族文化共同体逐渐成熟。
西周王朝建立后,中国融合的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
在经历了三狱之乱之后,周人开始全力以赴,着手建立有效的统治。 特别是,他们专注于对东方旧种姓定居点的分区控制,吉和江姓氏的重要成员各自承担控制一个地区的任务。
成州、魏、陆、燕、晋、齐等国家占据重要战略地位。 对于各国的内政,他们以周、阴、旧东方部落的结合为基本原则,同时接受商周融合的力量和当地的“夏政”、“商征”和“容索”。
这样一来,以姓氏为条件的古代集群的局面发生了变化,成为与诸侯融合的新组合。 在这种新秩序下,封建诸侯之间的联系主要依靠祭祀(同姓)和婚姻(异姓),从而形成了强烈的“自我群体意识”,开启了后世中国观念的开端。
这一过程是中国一体化进程中的大趋势,随着新秩序的建立,这一趋势在本周初变得更加明显。 一方面,封建制度的扩张和系统实施并没有使长期存在的姓氏观念消失,但适应封建制度的新的父系父权法与始终保持母系特征的父系宗族法不同。
另一方面,主要附庸国权力和地位的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领土扩张,也导致了过去小民族国家数量的逐渐减少,从而促使中国的观念和基于“自我群体”意识的历史体系观念大大扩大,向政治文化“统一”的概念靠拢。
因此,区域文化格局的根本转变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西周时期,海岱地区的方国文化呈现出多元共存的趋势。 但是,随着齐陆两封建国家的建立,两国文化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导致以两国文化为中心的融合趋势不断加强。
新文案可以是:齐鲁文化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 然而,这种地域特色已经超越了传统的民族划分,成为中华文化的独特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