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贤温2024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群众送上了春节礼物,明确了部分地方法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时提到“全面禁燃放烟花爆竹”一案。 法制工作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员划定限制或禁止的时段和区域烟花爆竹;地方性有关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存在着认识分歧,实践中难以执行,应按照上位法规定精神进行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站在确保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高度,通过“备案复核”的宪法实践机制,呼吁停止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从人工委的报告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现行的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规定与上级法律的规定不符。 请注意,全国人民工委反对全面“禁止”,并没有说不能“限制”。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燃放质量不达标的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人民禁止燃放的时间段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
法律授权城市居民**设置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和区域,有三个关键词:城市、时间段和区域。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可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吗?有没有可能不分时间段、地区,全省、全市、全年禁?不。
在河南省“全球禁燃放烟花爆竹”方面,2024年7月30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1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区市人民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 也就是说,地级市的人民需要决定禁令的方法。
不过,河南各地级市一致规定“全市禁止”,郑州、开封、洛阳......最终,全省——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实上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辽宁省盘锦等其他地方也采取了地方性立法、法规等形式,规定全区全时禁行。 2024年初,各地有所松动,但“一刀切”的禁令依然存在。
即使我们不讨论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单从法律授权的角度来看,各地“全区全时禁”已经超出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授权规定,甚至超过了地方立法的授权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授权的是“限制”,而不是“禁止”,必须在城市、时间段、区域实施。 从这个角度看,全国人工委的备案审查和监督非常严谨,也指出了地方“一刀切”的弱点。
基于防火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公众在有限的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理解并愿意遵守烟花爆竹的规定,但如果一个幅员辽阔的省份连一串鞭炮和一堆烟花爆竹都不能容忍在空荡荡的农村院子里,恐怕就有点极端了。 尤其是对于广大回乡过年的人来说,农村老乡比上海、北京等大都市更彻底的禁闭,实在是不能接受,这些大城市只是通过地方立法划定了主城区的禁办范围。
常年出台的各种“鞭炮禁令”,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执行大气防治任务中数量增加,上位法没有依据,当然要纠正。 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所有地方性法律法规都必须接受宪法审查,坚持错误必须纠正,才能提高我国的法治水平。
(作者为资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