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30

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方借款并在到期时连本带息归还贷款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种类、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网友咨询:

夫妻存续期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答: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夫妻自然人作为借贷合同的标的,夫妻存续期间的借款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的财产,分别或者共同拥有,或者部分分开,部分共同拥有。 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与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夫妻之间就婚前和婚前财产、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的方式有很多种。

夫妻订立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离婚时,可以按照借贷协议的规定办理。夫妻订立借贷协议,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的,可以按照离婚时借款协议的规定办理。

律师补充道: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平等。

以下财产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a) 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或赔偿金;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单面专用的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种类、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雷玉贤律师简介

广东尚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婚姻家庭事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

相似文章

    口头订立的买卖合约是否有效?

    陈某在城郊做蔬菜批发生意,刚开始做生意很辛苦,但随着日复一日的坚持,生意越做越好。陈决定卖掉自己在乡下的房子,让一家人在城里安顿下来,让孩子们享受更好的教育。陈某的邻居董某听说陈某要把房子卖掉,就想,如果能买下陈某的房子,以后儿子出嫁就方便了。于是董某告诉陈某,他想买下他的房子,最后两人达成了万元的...

    夫妻之间有义务互相扶持吗?

    婚姻和家庭受国家保护。家庭要树立良好的家庭作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丈夫和妻子应该忠诚 尊重和关心彼此家庭成员应当尊老 爱幼 互帮互助,维护平等 和谐 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有义务互相扶持吗?律师答 夫妻俩,从结婚的那一刻起,法律就赋予了他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夫...

    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是否有上限

    许多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因悔改而造成的损失,往往会约定定金条款作为担保。例如,如果您购买或出售商品,您可以同意提前支付一定的定金。那么,合同保证金协议有上限吗?网友咨询 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是否有上限 律师答 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有上限,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 定金属于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当事人违约时...

    漫画夫妻之间,命运结束了,有信号,不在乎

    原来,夫妻之间,命运已经结束,有一个信号,不在乎。命运的交织交织着我们的感情 我们事业的浪潮勾勒出我们的生活 得失的循环勾勒出我们生活的轨迹。在每对夫妻结婚之初,他们都有美好的期待,发誓要共度一生!然而,现实生活有时会违背愿望 情绪通常难以驾驭。命运的炙热来势汹汹,但离开时却是那么的冷。当夫妻走到尽...

    夫妻俩的命运结束了,有一个信号,希望你能早日知道

    点击右上角的蓝色字体,关注 让你更懂生活。爱是一个模糊的东西,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出现,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消失。命中注定的感觉可能会出现在你周围,也可能消失在你的世界里。有时候,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坚持到最后,只能遗憾分手。其实,情绪是一件美妙的事情,有时是甜蜜的,有时是苦涩的。如果两个人能一直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