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主体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新型劳动形式。
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答: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职位;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全日制学习、习、休假等原因,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工作的岗位,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 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职工辅助岗位的决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方案和意见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提出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工的人数,不得超过其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律师补充道: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除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务派遣单位收取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将工作要求和报酬告知被派遣工人;
3)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并提供与工作相关的福利;
4)对派遣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是指任期不超过六个月的职位;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全日制学习、习、休假等原因,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工作的岗位,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工的人数,不得超过其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陈东岳律师简介
陈东岳,曾就读于山东大学本科、海南大学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积极参加学术、实践和公益活动。 在海南省完成了多个创新项目,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承接了上百起案件,业余之余投身于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