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保密科技创新。
完善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和措施。
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精准保护。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它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
《保密法》的修改,坚持全局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成熟有效的保密工作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提升为法律体系,为有效构建国家秘密安全的坚强防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修订《保密法》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完善最佳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保密工作要由党来做,陪党做,为党兴旺发达,一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领导是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 当前,保守秘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地始终坚持党对保守秘密工作的统一领导。 这次对《保密法》的修改,已经明确地将党对保密的管理写入了法律完善党的保密管理领导体制,明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国家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保密法治建设;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的保密管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完善分类和解密制度
保密是做好保密管理的源泉。 准确分类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及时解密是促进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客观要求。 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和解密制度,增强了规定的全面性和实践可操作性。 在分类系统方面,明确确定保密事项范围应当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科学论证和评估,并随着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完善保密责任人制度和保密授权机制,对保密点标注作出原则性规定,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在解密系统方面,国家秘密审查由定期审查改为年度审查,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查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巩固了机关和单位解密审查的主要责任。
“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科技自力更生、自强是强国之本,是安全的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战线按照一流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保密科技工作,为基本防控能力的形成和维护党国秘密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应用层出不穷,对保密技术的自立自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此次修订的《保密法》高度重视对保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保护。
首先,增加了支持保密技术创新的新规定。 在《保密法总则》中增加一条,明确国家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鼓励和支持,强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为实现保密科学技术高水平自力更生和自力更生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完善保密科学技术保护制度和措施。 一方面规定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过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病态运行”; 另一方面,规定各机关和单位要加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督设施,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保密隐患和风险。
三是规范对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和设备进行管理。 安全保密产品是保密技术保护的基石,保密技术和设备是开展保密检查、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必要手段,都是保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支撑。 《保密法》明确规定,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并建立抽查复查制度。
完善网络信息管理和数据保密性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国家秘密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网络信息保密防治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此次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完善了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是明确网络信息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各方面均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个是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 发现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并按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并对相关设备进行技术处理。
在数字时代,数据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国家的基础战略资源,数据安全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息息相关。 《数据安全法》系统规定了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和安全监管,明确了保密法律法规适用于机密数据的管理。 《保密法》修订加强与《数据安全法》的协同作用关于对密数据管理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管理原则和规定的新规定
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关系的关键在于确保两者的关系依法保密、依法披露、适当发布。 此次修订《保密法》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精准保护,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例如,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应当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并要求每年对国家秘密进行审查,以进一步促进准确分类和及时解密。 同时,增加了对信息披露和保密审查的专门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的“安全网”,坚决守护该保守的秘密,该披露的信息依法公开。
*:北京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