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清朝最残酷的刑罚是什么吗? “说起清朝的刑罚,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满清的十大刑罚,比如梳理毛发、骑木驴、血鹰、排肠等。 但是在清朝的刑罚制度中,不仅有这十种刑罚,还有一种叫站笼,它不像十刑会对被刑者造成肉体伤害,但对刑刑人的伤害不亚于十刑, 那么它有多可怕呢?
相较于上面提到的十种刑罚,可以对受害者造成极其严重的身体伤害,立笼的刑罚过程要文明得多,但只是表面上的文明。 笼子的恐怖不是被折磨者的身体折磨,而是精神上的打击。
站笼又称连枷,是明清时期最常见的刑罚之一,其原型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何派灭耳》中的“周一吞章”,里面的学派,就是连枷的意思。 到了南北朝的北魏时期,连枷成为朝廷的官罚之一,清朝灭亡后并没有逐渐废除。
驿笼在宋代赵广义和晋朝金章宗时期曾被限制,但在明清时期又恢复了,朱元璋对连枷的型号和刑讯逼供者的身份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为了防止驿笼被其他非法**滥用, 朱元璋还规定,连枷的相关刑讯工具只能由指定的政府机构负责。
然而,随着后期东厂、西厂、金衣卫等秘密机构的成立,滥用站笼的气氛再次盛行,这些机构都利用权力独立制作连枷,并且由于皇权的自由放任,连枷的重量越来越重, 而且刑罚手段也越来越残酷,到了明世宗时期,嘉靖皇帝也不得不对连枷的刑罚进行限制和调整,但仍然无法阻止笼子的滥用。
在清代,站笼也被列为官方刑罚之一,为什么站笼也叫立镣,因为它的刑具是两者的结合,镣铐是指束缚受刑者脖子的镣铐,笼子是指困住受刑者的笼子。
站笼也是死刑之一,但比起凌迟和斩首,如果受害者自己觉得自己有选择,肯定会觉得斩首比站笼舒服多了,毕竟斩首是致命的,但只是一刀之事, 而立牢的恐怖,就是让人长时间面对死亡的威胁,快死不死的感觉,比马上就死更难受。
笼子的高度会低于被折磨人站立时的高度,前面提到的连枷在笼子的顶部,以困住罪犯的脖子,使罪犯始终处于窒息状态。
当罪犯被关进笼子时,施刑者会在罪犯的脚下放几块砖头,每天搬一块砖头,直到砖头完全拔出,施刑者的脚没有立足点,唯一的力点就是束缚脖子的镣铐。
现代医学研究发现,如果一个人三天不睡觉或休息,就有可能猝死,这是生活相对稳定的结果,如果像笼子一样,在痛苦中长时间保持高度的意识,被折磨的人不说三天, 只要11个小时会立即崩溃,就算是绞刑,或者凌迟等刑罚,死亡时间也不会超过3天,那么如此残酷的刑罚,被关在笼子里折磨的人会不会在折磨过程中被绞死?
答案是否定的,笼子和绞刑最大的区别在于,绞刑只有在被折磨者无法呼吸后才能通过压迫颈部肌肉来杀死,而且站立笼子的连枷虽然也束缚了脖子,但由此造成的窒息远没有吊死那么严重, 而站立笼死亡的原因是神经高度紧张到极限后突然死亡。
随着时间的发展,从明代流传下来的站笼延伸到清代延伸了其他的刑法,比如用来垫脚的砖头,施刑者有时会变成石灰,当施刑者踩到石灰时,当暴露在烈日下时,石灰产生的高温会使施刑者的**逐渐腐烂, 使施刑者感到加倍的痛苦。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如此残酷的刑罚,在明清时期,是一部分受刑百姓无法求治,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不会被免除刑罚,用金钱贿赂**,让笼子代替凌迟之类,也就是死刑, 为什么会这样?
这牵扯到中国古代的一些传统伦理观念,在中国的墓葬文化中,人们认为死后,整个身体是最吉祥的命运,如果尸体被毁了,对家庭来说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 因此,即使站在笼子里很残忍,对受害者家属来说,仍然是最合适的惩罚。
站笼一般用来对付小偷,或者无家可归的小偷等惯犯,主要目的是在混乱的地方震慑犯罪分子。 比如清末年,满族**玉贤在山东任职时,为了惩罚山东当地的叛徒,在两个月内处死了370人,并处以站牢刑,从而在短时间内稳定了山东的治安。
中国的牢笼当然很可怕,但如果说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惩罚,难免对西方和其他国家在哪个时代的文明评价过高。 事实上,在近代,西方也发展出一种类似于站牢的刑罚,西方人用来对付被拐卖的黑人,其残酷程度不亚于明清时期。
与东方相比,西站笼不仅尺寸比东方窄,而且使用的笼子还是铁制的,笼子里还装有铁钉,受害者只要稍微动一下身体,就能被刺伤到,如果再胖一点就更糟了。
黑人的体型已经比黄种人和白种人还要大了,一旦被关进这样的笼子里,痛苦会更大,他们的生死都是白老大决定的,要是觉得黑种还能卖个价钱, 那就应该全部威慑,如果一点价值都没有,那就让他死在笼子里吧,可见,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在那个文明还没有发展的时代,任何野蛮都不少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只是消失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