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 [2024]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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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和李在1月份见面,双方在3月份讨论了彩礼的金额。 在双方就彩礼金额达成一致后,李某于4月通过微信向赵某支付了11元多后,双方于5月20日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双方未举行结婚仪式,无子女,无共同财产,婚后无共同债权和债务。 结婚典礼原定在第二年举行,但双方发生冲突后,赵某声称婚前双方缺乏深入的了解,婚后发现性格不和谐,经常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吵架,夫妻之间不和睦, 于是,他们在登记结婚不到一年后就起诉法院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提出反诉,要求赵某全额退还彩礼。 在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的前提下,赵某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由法院审理
本案的焦点是,李某已付给赵某的彩礼是否应该退还。 彩礼是男方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上,为结婚目的向女方支付的大量现金和财物。 适当合理的彩礼也可以表达感情,促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但法律禁止利用婚姻来索取金钱。 本案中,根据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双方见面后不久就开始谈论彩礼问题,最后双方谈起了“挑千里”。
一,八万。 8. 黄金 20,000”。 李某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超过11元,彩礼金额超出当地良俗,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以婚姻为手段索取财物”的规定。 双方仅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短的,离婚后,收取彩礼的一方应退还部分彩礼。 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当地的良俗习惯,判决双方离婚,赵某应将8万元的彩礼返还给李某。 赵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怎么说
婚前彩礼是我国的一种结婚习俗,是男方基于公序良俗为目的,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和财物。 适当合理的彩礼,也可以表达感情,促进男女关系。 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对比的趋势逐渐在社会上盛行,越来越高的彩礼也给适婚的年轻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负担。 感情不应该用彩礼的多少来衡量。 中国民法典明确禁止以婚姻方式勒索财产,也严厉打击那些通过婚姻索要高额彩礼,在短时间内要求与对方离婚的人。 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婚姻观、爱情观。
法律条款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以结婚为借口索取金钱或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三)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婚前付款。
2024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同居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的用途和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等事实,决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同居的情况和怀孕的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以及当地的习俗。**高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