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和新的气氛也为市场投资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2月18日至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10余场座谈会,倾听市场呼声,希望凝聚共识,形成监管与市场合力,推动共建。
当前,国内资本市场信心不足,甚至出现信任危机、金融欺诈、内幕交易、洗白上市等问题突出,一些阻碍公平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消除,保护亿万投资者“钱袋”、保护各大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市场秩序日益严峻需要更多法治和市场化体系搭建桥梁铺路,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制度开放,扩大市场主体行动自由。
近日,中国证监会认真查处多起金融诈骗、内幕交易案件,并采取实际行动,在资本市场发出“法律不屈服于无法无天、低头”的声音。可以说,它具有唤醒资本市场“沉睡的二十条”的作用。金融欺诈、内幕交易等不仅证据难取,而且往往涉及各种复杂交织的利益,导致投资者成本高,违法行为被处罚成本相对较低。
如果说这种实际行动是针对点对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震慑,那么通过论坛等形式,通过开门立法、透明监管,拓宽舆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等方式,更有利于提高监管对资本市场变化的敏感适应能力; 我们将以越来越开放自信的步伐开启中国资本市场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为主要市场主体营造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拉开资本市场良好治理的序幕。
资本市场最本质的特征是法治,只有法治才能孕育市场信任和信用,让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事,没有法律授权是做不到的,没有法律禁止就可以做到的。 俗话说,山因形势而变,水因时而变,人因思而变,开放立法让资本市场的法律秩序很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使法律与时俱进; 透明的监督更充分地体现了法治的威慑力,法治威慑力不高不低劣,只有理性。
目前,市场已形成普遍共识,即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控制IPO准入,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投资收益; 还要求严格规范大股东行为,严防融资销售、再融资等各种变相迂回行为,以及伪市值管理,完善退市制度。
其中许多建议可能有点矫枉过正。 对于监管者来说,要坚持法治原则,不仅要倾听市场的声音,还要用法治来明确自己的行动边界,以回应市场需求。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严格控制IPO准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不是基于市场投资价值的视角,而是基于公共决策和市场化改革。 监管部门严防的,是是否存在虚假发行、系统性欺诈、合作欺诈、金融洗浴等问题,以及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守护。
至于具体类型的上市公司,有投资价值,只能留给各大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因此,目前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各方需要正视“严格控制IPO准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市场诉求,不能让IPO暂时交还监管部门进行准入控制,也不能将判断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权利转让给监管部门。 而是监管机构要根据市场化和法治的信念来澄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因为监管的责任是保护市场秩序,营造一个治理良好的交易场景,所以判断具体投资标的的价值不属于监管监管、法律约束和权力进出的范围。
只有把市场的自律和自律做到清晰、自给自足,各有千秋,才能真正把好治理带给资本市场。 这也意味着,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整个过程是必要的,是有边界的。 监督守护着如何正确做事的形式正义,而做正确的事情如价值判断等实质正义,是监督无法进入和退出的私人领域。
可以看出,善治的全过程监管需要严格的授权机制,另一方面需要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进行,从而消除任何阻碍市场合法权益行动自由的制度性、制度性障碍; 始终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尤其不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由限制其在市场上的行动自由。
好雨知道春天来临的季节。 站在春天的希望时刻,中国证监会以开放包容、开放、汇聚智慧的行动,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新的开放信息结构和沟通结构,让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个人偏好和诉求能够依法融入资本市场善治的征程。 只有从头开始,才能真正开启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监管者如果受任何偏好的束缚,就很难向前迈出一步,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