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乐山市五通桥区交警纷纷发出新年“文明红包”,劝导司机和行人文明出行。 市民们称赞执法者的软执法,称这样的惩罚让文明出行刻在了他们的脑海中。
2月18日,记者从该区交警大队获悉,“文明红包”是该大队在春节期间结合全区创作文化卫生工作,对不文明道路参与者提供的惩罚选择。
市民发送感人,推广文明出行,收集点赞。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红包”是共享的。
参与文明劝说”。
发朋友圈,推广文明出行,集点赞”。
现场宣读文明交通建议书”。
现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打**向亲友推广文明出行”。
五。 其中一个是随机抽取的。
不会有其他处罚。
谜题:不文明出行被罚款“文明红包”。
住在梧通桥竹根镇的小路记得,春节刚开始,市区就有很多文明旅游劝说志愿者,但很久没有做志愿者了。 时不时我会刷邻居在朋友圈上发帖,说自己因为不文明出行被交警查处,在朋友圈发帖警告亲朋好友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
“红包”有五种类型。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小陆介绍,在朋友圈的最后,邻居们一般都会问好友点赞,会有交警调查的**陪同。 起初,她很困惑,“我犯了一个错误,在朋友圈上分享了,但我不明白是什么情况。 ”
直到2月16日,梧通桥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春节期间,为宣传城市安全交通法规,在热闹的街市上,交警正在向过往群众发'红包'”,市民们这才反应过来,街上的临时志愿者,朋友圈里热情的哥哥, 都是不文明出行,被交警罚款“文明红包”。
面对梧桐桥交警的做法,市民纷纷在相关消息下留言点赞,称“春节期间,民警大爷们玩得太好了”,“这没关系,总比简单的罚款好”,“支持人性化管理”。
一些市民还告诉记者,这种执法方式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将文明出行铭刻在了他们的脑海中。 “这很有趣,也很有效,而且非常普遍,而且已经出现了'人与人'的现象。 ”
本地:不适用于严重交通违规行为。
18日上午,梧通桥交警大队副队长黄敏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停止向不文明行为发放文明红包,“红包是春节期间的事情,未来我们将继续劝说市民以其他形式文明出行。 黄敏健介绍,春节期间,五通桥区执法部门共对不守法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戴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驾驶机动车不给行人让路等120余起不文明行为。
参与文明劝说的公民。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黄敏健告诉记者,发放文明红包“反而”罚款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该法第三条: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坚持教育与惩教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等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同时,《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处罚的,可以向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参加志愿组织等公益性社会服务; 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道路交通维护、公共秩序等,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安排残疾人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设立社会服务岗位。
用文明红包代替罚款,需要遵循违规者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坚持缴纳罚款,我们也会依法处罚。 黄敏健表示,这种处罚不会用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柔和执法,更温暖。
过去,有网友质疑交警的执法是不是“太随意了”。
事实上,要解决轻微交通违法等问题,我们还需要以法制教育的形式进行创新。 单纯依靠罚款和扣分,容易导致警民矛盾,甚至鼓舞士气,适得其反。 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以表扬不罚”的方式,与其说是一种惩罚,不如说是一种强化记忆的教育形式。 这种做法最大的优点是放大了误会感,同时又不会刺激违规者产生对抗情绪,更容易在心理上接受。
严肃执法不等同于僵化执法,执法轻松、灵活多样并不矛盾。 一个人想要一张脸,一棵树想要树皮。 丑闻被公之于众,受到荣誉和耻辱的驱使,这可以使违规者的记忆更加深刻。
刚软结合,兼顾合理,也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
*:中央电视台,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