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阳高县订婚案背后的故事,似乎远比你看到的要精彩得多,女子已经与男方订婚 习某某在婚房被女方指控,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下,这种事情确实显得很不寻常,很多恋爱中的男女早已摆脱了以往的规章制度,结婚登记证也不再被视为亲密关系的先决条件。 当然,每个人的理解、意见,甚至做法都应该得到尊重,高阳的男人的做法被认定为违背女方意愿,违背女方意愿被迫发生性关系。
该男子不满意,他想向法院上诉,**日期已经确定。 然而,习某某近日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按照订婚时签署的协议办理结婚手续并登记,否则要求法院退还女方收到的彩礼。
现在男女都以这样的方式被送进监狱,几乎没有结婚的可能,一般认为目的只是为了拿回彩礼,因为订婚时签订的协议明确规定,女方悔改就要返还彩礼, 如果男人后悔,她就会失去彩礼。如果协议有效,那么双方都必须执行,如果无效,那么彩礼就必须退还,否则男人可以空人空物,不仅会赔钱,还会避免灾难。 男人采用这种手段也是不得已,值得肯定,用法律手段解决,有利于法治思想在老百姓心中萌芽。
然而,习某某的母亲郑女士所说的,确实和人们看到的不一样,原来习某某和女方并没有实质性的性关系,事后在医院体检中证明女方的**膜完好无损,而这个事实也反映在档案中。 习某某说,双方自行脱衣服,但并无实质性关系,女子去洗手间洗漱后突然发脾气,砸东西,跑出房间,被男子拉回来,点燃窗帘。 女子说,她被男子强行脱光衣服,**感到疼痛,才做出上述行为,以逃避现场。
没有实质性的性关系的事实确实让人目瞪口呆,但事后的故事更是让人心潮澎湃,让人不得不产生很多疑惑。 女方的母亲和习某某谈了一次,要求他对女方负责,而不仅仅是玩,要求是立即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证上,剩下的彩礼先由家里补,穷人以后补。
据郑女士介绍,儿子也一直在赶婚,两人通过中介相识后关系迅速升温,彼此之间有很多亲密的举动,婚房里准备了很多女方日常生活用到的物品。 但事发后,女方的要求引起了她的注意,认为第一天签协议第二天就要求兑现太过分了,甚至不高兴,她也没有把女方妈妈报警的话放在心上,事实上,女方和她妈妈在5月2日晚上就做了**报案, 2023年,事发当天,却被女方撤销。5月4日,该女子和母亲再次报案,称必须在5月5日中午12点前将该女子的名字加到户簿上,并取得结婚证,否则将被调查到底。
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男人最终决定按照女人的要求去做,甚至还写了一张借条和彩礼保证书。 然而,5月5日上午,当双方在民政局门口等待男方姐姐手中的房产证时,出现了时间错误。 这种行为在女方眼中可能完全是不真诚的,当男方下午拿着房本再次去找女方时,女方执意要立案,最终事情的走向失控了。
事情的真相需要澄清和恢复,简单的事情就是这么复杂,也许双方都没有想过,只有当事人清楚目的是什么,算计是什么,法律是关于事实和依据的,很难预测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 不过,这也让恋爱中的男女变得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就吃不下走不动,甚至会求你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