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享的时代,不要为“偷照片”打开大门。

小夏 文化 更新 2024-02-23

2024年春节档火爆,近日,一位明星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看完电影《飞翔人生2》后的感受,并在文章中附上了三张在电影院拍摄的影景照片,引发了关于“偷窃”的争议。 (2月16日,中央电视台)。

随着社交工具的广泛使用,近年来人们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影视作品的图片或部分内容变得越来越普遍。 引发的争议也是无穷无尽的,主要集中在这些行为是“侵权”还是“共享”。 无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电影的侵权,至少是一种不文明的观影行为。

看到电影中精彩的画面,我忍不住举起手机记录了下来,然后看完电影后习惯性地在朋友圈发了几条**——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的举动,就像那个面对网友指责而生气的明星一样。 以今年春节档为例,基本上所有影片都遭遇了荧屏摄影,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火爆爆》,有网友表示:这几天刷社交平台,频频上传荧屏摄影“结果”,“好像贾玲开了演唱会”。 为了避免被“宠坏”,一些网友不得不第一时间去电影院看完整部作品。

电影界一直对“偷镜头”和“截屏”抱有不可容忍的态度。 2021年春节期间,100多位明星曾向观众发出“拒屏摄影”的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区,拍屏是不文明的行为。 2023年1月,《流浪地球2》等7部春节档影片联合发出“倡导大家共同抵制盗版,严防盗版”的提案。 但时至今日,“偷相机”和“截屏”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电影院是公共场所,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发现录音、录像的,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要求其删除; 拒绝服从者有权要求离开现场。 “消费者花钱看电影,这是对原创和电影投资者的奖励; 依法看电影、尊重原创性、保护版权也是公民的责任。 如果任由“偷窃”和“截屏”泛滥,不仅会破坏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还会侵犯创作团队和制作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对“偷拍”和“截屏”的讨论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有助于进一步形成共识和默契,维护良好的观影环境; 另一方面,法律明确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影院录制视频是违法的,构成侵权,但对观影过程中拍照、“打卡”等行为的定性不明确、不用于商业目的仍存在问题; 这需要法律界进一步讨论和界定。

电影是创作心血的凝结,也是观众享受的盛宴。 我们都应该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电影放映和宣传市场环境。 “保护版权,拒绝屏幕摄影,文明看电影”应该在每一个观众心中达成共识。 (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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