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维权”吗? 你有没有接受过所谓的“信用修复”和“信用卡债务处置”专业机构? 近年来,一些团队打着帮助客户“维权”的幌子,趁势而上,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恶意投诉等违法行为,帮助债务人恶意逃债,使银行和金融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 2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为切断“**维权”黑灰行业利益,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制定了《中国银行业应对“**维权”灰色行业识别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银行业应对“**维权”灰色行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点评),要求会员单位坚决抵制金融灰色产业和个人违反投诉举报秩序的不合理要求,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向从业人员施压,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维权“风靡一时。
当前,专业化、中介化、规范化的“一流维权”成为金融行业新的风险点,并有泛滥的趋势。 2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网络平台上,一些自称“债务咨询专家”的个人或团队极为活跃,他们声称能够以债务委托、债务重组为名,帮助金融消费者解决信用卡、消费贷款、网络贷款等各种问题。
债务处理、委托上岸、不成功的全额退款“、”减免结算、卡分期、低手续费、快速处理“......在网络平台上,债务顾问通过各种言辞和承诺诱导金融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商报》记者随机咨询了一位欠债超期的人,无一例外,得到的答复是“百分百可操作”。 “维权”的第一步需要先填写个人信息,从顾问发来的模板中,金融消费者不仅需要填写姓名、卡号、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定额、学历、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更需要填写生肖, 家人、朋友***等内容。
第二步是打电话给银行,了解你需要还款的金额,计算本金和利息,然后就可以和银行协商了。
如果客户可以自己处理,那么我们就不必开公司了。 一位顾问说,“我们有专门的法律顾问跟着订单,客户只需要等待结果。 另一位顾问也给出了同样的说法,“金融消费者把信息发给我们,操作时只需要打开呼叫转接,将**转给法务部,法务部就会与银行沟通协商。
在费用方面,信用卡欠款的逾期处理费与消费贷款债务的逾期手续费略有不同:以信用卡逾期5万元为例,顾问开具的债务处理费约为1500元; 例如,如果贷款逾期20万元,如果处理完成,将需要支付4000元的费用。 当《北京商报》记者询问能否成功处理时,多位顾问给出了100%完整的答复,有的顾问提到,“银行里有人,都是内部沟通,没有问题。
在顾问的怂恿下,金融消费者一步步落入陷阱。 纵观近几年的案例,由于“第一维权”案件时有发生,一些金融消费者因短期收入下滑、经济压力无法按时还清银行贷款本息,偶尔看到“第一维权”广告后,他们会咨询,顾问不仅会要求大量投诉, 并会要求金融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不要出面,也不要回答金融机构的任何**。最终,一些金融消费者停止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拒绝接听银行的客服,避开上门的银行工作人员,最终被银行告上门,高额费用也“落空”。
行业识别标准正在制定中。
“维权”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活动,表面上看似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帮助,但实际上存在更大的风险。 为斩断“第一维权”黑灰行业利益,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响应“第一维权”灰色行业识别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银行业响应“第一维权”灰色行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此类机构或个人经常以“个人维权”的名义,违反规定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引诱、诱导、教唆消费者滥用、强行占领维权投诉渠道,滥用监管行政规则,阻碍消费者与会员单位和解或与第三方机构进行纠纷调解,夸大或歪曲事实; 伪造证明材料,诬告、胁迫会员单位,纠缠投诉,屡次对监管投诉等恶意投诉施加压力。
针对协商还款、利息纠纷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一方面,会员单位要加强营销管理,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时,要严格履行对利息、复利、 费用、违约金、风险披露,以确保客户关注和理解条款内容,主动告知客户接受咨询和投诉的渠道。另一方面,成员单位要规范催收行为和催收条款,加强对催收外包机构的管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据北京迅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岳介绍,“维权”之毒之所以猖獗,是因为市场有需求,很多消费者不了解维权流程和法律法规。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为此类“维权”提供了契机,“维权”机构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监管,导致维权市场混乱; 三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对一些专业知识和法律程序了解不够,容易被“第一维权”机构欺骗,“第一维权”机构通过各种手段制造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四是违法成本低,现行监管部门对“第一维权”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较轻,使得“第一维权”机构敢于冒着违法行为不当的风险经营,甚至以违法所得为主要收入。
对此,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会员单位要落实金融灰色产业识别统一标准,坚决抵制金融灰色产业和个人违反投诉举报秩序的不合理要求,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向从业人员施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最早将于本月底正式向社会公布”。
应建立实时监控系统。
为整治“**维权”违法行为,不少地方监管部门和银行已开始采取行动。 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浙江省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催收业务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各机构要有效防范过度投诉或“反催收”等手段逃债的风险, 并加强对“非法维权”等黑产业的打击。
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察局在《合理使用信用卡防范违约风险消费小贴士》中也提到,如果消费者无法及时还款,导致收款不当、费用纠纷等,可以在申请刷卡时按照合同条款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通过银行机构、营业网点的官方客服等正规渠道直接沟通和解决,或者通过消费者投诉或司法调解进行理性协商,不相信所谓的“维权”。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和额外的经济损失。
为打击“维权”乱象,部分银行信用卡中心利用声纹、知识图谱等技术,建立常态化机制打击金融“黑灰产业”,并持续积极向公安机关发送线索。 对内,我们成立了跨多个部门的专门财务“黑灰产业”团队,不断优化顶层体系和制度设计,对抗“黑灰产业”。
银行业资深观察家苏晓锐表示,对于这种“一流维权”的黑灰色行业,要双管齐下,一条是司法路线,加大对“反催收”队伍的司法打击力度,细化相关法律法规; 另一条线是市场线,金融机构要加强自主风控,加强持卡人风险识别。
王德岳进一步指出,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违规的定义和惩戒措施,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其次,监管部门应与互联网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信息。 例如,互联网平台可能被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或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涉及“反催收”、“*维权”、“停息核算”等关键词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要求平台加强技术防范,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传播。 王德岳强调,例如,可以要求平台加强内容过滤和审查,及时删除或屏蔽非法信息,禁止非法账号。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理。 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能姑息和迁就。 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反催收”、“*维权”、“停息核算”等网络信息的认识和警惕,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债务问题,避免盲目跟风或听信违法者的誘使。
北京商报记者 宋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