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给予经济补偿,因过错被解雇的,不给予经济补偿。 其中,遣散费一般按照员工在单位的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1、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符合无过错解雇的要求,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员工因过错被解雇,则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岗位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47条.
遣散费应根据在雇主的服务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工人。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2、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纠纷;
2.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引起的纠纷;
3.因免职、解雇、辞职或辞职而引起的纠纷;
4.因工作时间、休息假期、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79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雇主应何时支付遣散费?
遣散费在移交结束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移交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日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