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分配办法的通知》,企业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取决于不同情况。 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以及相关的知识发展和示例:
1.实行统一账户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参与工作的人员:
对于在实行统一账户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同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在工作期间没有正式实施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不能将这段时间作为工作年计入养老金计算。 因此,他们有资格申请过渡性养老金作为其退休福利的补充。
2.逐渐减少供款年限的退休人员:
对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审查过渡性养老金后需要领取额外福利时,如果其工作年限不计入年限,则根据《通知》规定五年过渡期。 在此过渡期内,津贴将逐年减少,以确保部分退休人员的养恤金福利水平保持一致。 具体而言,过渡期的第一年(2021年)将减少总缴费期津贴30%,第二年(2022年)减少50%,依此类推,直到五年付款结束。
以下是对问题的更详细解释,并举例说明了两种分布情况:
1.在差异很大的情况下:
如果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数额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数额,根据《通知》的规定,需要按规定计算支付期的津贴,并按比例在5年内支付。 具体计算如下:
过渡期额外养恤金发放标准=(退休当年按新方法计算的过渡性养恤金 当年按原方法计算的过渡养恤金) 当年过渡性养恤金的比例 支付期的津贴 当年地方养老项目减少的比例。
2.在差异很小的情况下:
如果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金额之间的差距较小,则将继续按照规定的缴款年限的津贴支付。 过渡性养老金五年支付期满后,不再发放养老金,但按月支付职工或居民养老金。
综上所述,企业转业养老金的计算时间取决于参加工作的时间和退休的具体情况。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过渡性养老金可以作为退休待遇的补充,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济水平。 2月** 动态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