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一年多,在促进个人养老金供需平衡、保障居民养老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将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打破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瓶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目前在36个城市和地区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顺利,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下一步将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一年多,在改变我国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一户主导”的现状,促进个人养老金供需平衡,保障居民养老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一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1.2万元,从综合所得或营业所得中扣除,可以缩小所得税基数,降低所得税税率。 另一方面,投资所得不征税,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计入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按3%的税率单独计算缴纳,这也是个人所得税的最低边际税率。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相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受益。 参与者可以购买储蓄存款、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开发行等金融产品,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存款,有利于其投资和经营。
对于金融市场来说,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只有在退休后才能提取,相当于市场上的长期稳定资金,市场波动会相应放缓。
当然,个人养老金制度也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 例如,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的参与积极性较低。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收入较低的员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缺乏投资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同时,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回报也不理想。 一段时间以来,资本市场的波动导致个人养老金公募投资收益流失,这无疑对刚刚试点的个人养老金体系及其参与者产生了负面影响。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需要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打破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瓶颈。 一是提高基本养老金制度中个人账户资金的回报率,增强缴费积极性。 目前我国个人账户资金的回报率并不高,因此可以考虑为个人账户设定最低利率,同时尽可能将个人账户资金投入到回报更高、风险更低的项目上。 二是做一个坚实的个人账户。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一些国家的年轻人缺乏为现收现付的社会集合账户支付的积极性,因此这些国家将社会集合账户转变为个人账户,为年轻人保留账户,并确保未来本金和利息得到偿还。
作者:林双林,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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