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份的统一要求,延边州继续深化医疗服务改革,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综合考虑医疗产业发展需要和各方可负担性,合理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内涵,确保公众能够获得优质、高效、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1、层层认真组织落实。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吉林省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医保办2024年第47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制定了《延边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州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兖州医保联发2024年第18号), 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吉林省部(省)级医疗服务项目,逐一核对《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排除内容》《定价单位》《说明》等项目进行核查, 确保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与部(省)医疗服务项目高度一致。
2. 管理的增补、修订和优化。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27日,通过三轮审核比对,共对全州9302个市县级医疗服务**项目,共修订了“项目代号”“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排除内容”“定价单位”“说明”等540个条目统计上有7个倒置项目,主要包括体检费、空调暖气费等。 对于我州尚未开展的部(省)级医疗服务新**项目,根据医疗机构申报需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现场评估,已确定36个新医疗服务**项目。 通过此次医疗服务项目全面梳理,调动了国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的参与主动性,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服务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
3、统一发布,严格执行。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向省医保局汇报后,下发了《延边州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程目录》1300份,分发给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 自2024年11月30日零时起,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统一实施。 同时,通过相关等方式,宣传解读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动态,合理引导各方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韩国医疗服务项目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