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朋友圈收集点赞”代替交通罚款,让执法更热情。
抽完“新年红包”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免缴罚款。 春节期间,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交警通过发放新年“文明红包”,劝说司机和行人文明出行。
记者从该区交警大队获悉,“文明红包”是春节期间对不文明道路参与者的惩罚选择,肇事者也可以拒绝,选择罚款等处罚。 红包有五种类型:“参与文明劝说”、“发朋友圈推广文明出行、集点赞”、“现场宣读文明交通建议书”、“现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规程”、“打**向亲友推广文明出行”,如果任意抽取其中一项, 不会有其他惩罚。
现在,虽然春节假期已经过去,但这种对轻微违法行为有罪不罚的形式仍然值得重新审视。 应该承认,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戴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驾驶机动车不给行人让路等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 这不仅增加了自身的安全隐患,而且对交通秩序也有一定的影响。 但同时又是轻微的违法行为,或者是介于违法与不违法之间的行为,太多太详细,忙得不行; 处罚过重,违反了与处罚相称的行政法要求。
因此,近年来,执法方一直在实施软执法,以人性化执法的方式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教育与惩教相结合”的原则。 例如,许多地区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节假日期间发布通知,对外国车辆轻微交通违规“初违不罚”。 乐山实施的“年红包”执法方式,也是各地实施软执法的方式之一,其他地区也在实践中通过“朋友圈小作文”代替惩罚,提供道歉声明。
乐山市五通桥区交警在这样方面做了一个小小的创新,将代替行政处罚的文明宣传工程包裹在红包里,既适应了春节假期的喜庆气氛,也让加害者更容易接受。 节假日经常遇到的执法困境是,加害人有轻微的违法行为,他确实知道自己触犯了法,但因为是放假期间,加害人经常在过年假的脸上要求交警放过自己。 这个时候,如果交警还要处罚的话,双方一般都会闹得不好。 而包一层红包纸,属于用“魔法对魔法”,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温度。 特别是违法者可以选择收红包促进文明出行,也可以选择缴纳罚款,这为不同人群提供了不同的选择,也避免了交警利用罚款创收的一些讨论。
目前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但相信只要当地政府在软执法上起步,就会坚持下去。 从长远来看,执法部门在软执法方面有更多的出路,不仅要创新普及法制教育,还要帮助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执法者也会在实践中完善自己的执法工作软执法。
基于当地交管部门春节解答,实施软执法是关键词之一,工作过程中理性与法理的统一应该成为执法者的共同追求。 (马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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