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巡警队来到胶河市新站法院,推动农业司法保护向前推进,为北安村、老叶岭村50余名村民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诉讼服务。
2023年,村民们与吉林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种植合同。 农民需要按公司要求种植甜糯玉米,公司应在购买玉米后及时支付玉米**货款。 随着2024年春节的临近,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货款义务,农民们对此十分担忧,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求助。
吉林铁路交通法院获悉此案后,立即组建巡警队,为村民提供上门服务,并将调解地点定在农民家门口的新站法院。
民警当场为农民投诉,帮助农民理清起诉材料,并与被告公司沟通协调确定还款期限。 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坚持理性和法律原则双管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产生共鸣,从友好协商、相互理解、相互调和的角度,耐心引导当事人,给予深入的法律解释。 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干警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群众法制普及宣传,引导大家不断增强遵法、学法、遵法、用法的积极性,做到从“坐庭审判”到“送法上门”,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此次法律检查和普及,得到了有关各方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2022年9月26日吉铁法院指定环境资源案件管辖以来,为有效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按照省法院环境资源分庭统一部署和长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个一”的特殊工作要求, 不断明确特色、落实措施、建基地、生产优质产品,与辖区内地方法院、党政机关建立了系统的司法合作体系。此次莅临交河苑新站庭开展巡检工作,是吉林铁路交通法院打造吉林松花江三湖生态环保特色品牌、践行新时代“凤桥经验”的又一有力举措。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继续通过有实力、有是非、有温情的司法服务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