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笔谈】。
人才强国战略,是深入研究时代发展变化,正确分析内外部环境,立足世界、国情、社会条件、人才的总体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并对此作了全面、系统的重大部署。 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入抓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点任务,加快建设人才强国。
以立体方式推进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是全球人才发展和创新资源聚集的核心区域,是原创性、前沿性、颠覆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源泉,引领世界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是人才工作会议暨党的二十大确定的重大部署,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 要把握战略主动权,以建设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搭建支撑人才强国建设的支点,形成人才发展的鹅阵格局。
要以建设高层次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核心课题,充分发挥我国聚焦重大事件、重点区域的制度优势,结合国家高新区、自贸区、示范区等功能区建设, 通过政策供给、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国际开放等重点支持,推动国家“棋局”高原平台建设。
坚持“点”与“阵列”相结合,分阶段推进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建设。 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打造国家高层次人才高地,积极参与全球人才创新大赛; 在武汉、成都、习、长沙等城市,搭建吸引和聚集人才的平台,夯实人才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基础; 集中国家优质资源支持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打造要素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区域协同发展国家人才示范区。
坚持全球视野,结合国家科技产业重点任务,大力实施国际人才交流项目,广泛开展人才交流与合作,推动人才深度开放。 坚持汇聚全球人才并加以利用,推动国家与地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有机衔接。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精准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世界顶尖科技创业者。 积极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人才网络,推动战略制高点和战略性新兴领域科技和人才发展核心枢纽和战略链路建设,强化全球人才配置功能,推动全球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加速集聚。
系统塑造国家战略人才队伍。
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承担国家科技战略任务,战略人才力量是支撑国家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重要力量。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快,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人才,特别是战略人才。 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以塑造国家战略人才队伍为核心方向,培养更多的大师级人才、战略科学家、一流的科技带头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工程师、大工匠、高技能人才。
塑造国家战略人才队伍,必须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统筹领导,统筹战略人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建设,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战略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衔接。 要着力调整人才存量结构,创新发展增量人才,集中人才流动。
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充分发挥高校培养国家战略人才主体地位。 突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进高校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改革,引导高校加快自主培养科技自力更生、自强人才的步伐。 加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强基础计划”的实施力度,建设一批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提升基础科研人才供给能力。
树立长远眼光,融合解决“急需”与满足长效需求,将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方针重点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推动青年人才“发挥主导作用”和“带头”。 完善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项目支持机制,对处于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入相应的资助项目,适度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技能申报竞争项目的成功率,使其在最具创造力的年龄投身于高质量的科研。
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人才的作用能否发挥,在于制度保障。 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研究当前人才发展的新特点、人才群体的新形态、人才流动的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才的价值追求、兴趣诉求和心理需求,强化以人才为本、以专业为本的战略导向。 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全方位的人才体系框架。
针对一些地方行政资源凌驾于学术资源之上、利益分配、行政权力消耗等问题,要妥善处理“分权”与“管理”的关系,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充分下放职权,将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事项留给用人单位; 从而以行政权力的“减法”来激活用人单位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加法”。针对一些地方存在阻碍人才成长发展和激发活力的问题,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进一步鼓励放宽对人才的限制,坚决打破“官治”和行政思维, 切实取消限制创新创业和人才创造的规章制度,避免像管理行政干部一样管理科研人才。
坚持先立后破、边站先破的原则,进一步坚决打破“四只”和“帽子”的倾向,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在人才成长发展中真正发挥评价的“接力棒”效应。 建立差异化分类评价标准,推进分领域、分轨评价。 探索建立基础研究和青年人才中长期评价体系,鼓励自由探索、长期研究、可持续发展。
推动人才“管理”向人才“激励”转变,处理好人才权力与责任、利益与绩效的关系,促进人才权利与责任平等,促进绩效提升。 探索和试验以实际贡献为主体的福利激励方式,推动建立与科技人才薪酬效益、研发投入规模和GDP相适应的稳增长机制。 不断完善高校和企业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充分尊重人才的科研自主权,鼓励异质性知识与信息碰撞,形成包容失败、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作者: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人力资源研究中心、湖南省人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马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