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在北京的韩国商人。
从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随着世界历史进程进入地理发现时代或大航海时代,“全球化”开始出现,这一变化深刻地改变了世界历史的整体格局。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自然不能置身于世界之外。 明朝时期,以澳门为中介的国际航线开通,迅速将中国商品推向国际市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不断拉近。 北京作为明清时期的首都,不仅是国家重大外交活动的场所,也是国内外重要的消费中心城市,包括朝贡、朝圣系统相关的使团**,以及海洋**,不仅成为该地区商业发展中典型的“国际”构成, 同时也成为中国全球化的另一种叙事。
除了贡品:徽通阁中的中国和朝鲜王朝**。
在清朝的对外关系中,它与朝鲜的联系最为密切。 在清朝入关之前,经过两次远征,李氏家族的朝鲜王国成为清朝的附庸国。 此后,每逢重大节日,朝鲜就要派使节到北京参拜。 据统计,从雍正元年(1723年)到乾隆年(1795年),朝鲜共派出205人次赴华,清朝向朝鲜派出53人次,大大加深了两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 清朝规定,外国朝贡者来京赏后,凡有剩余货物,都可以在行会内与中国商人交易,开门日期一般为三五天。
中朝使团的频繁往来,促进了朝贡北京的繁荣。 康熙十六年(1677年),政务司李元祯报告说:“当年去燕商家的车辆比前几辆多,走了几十里。 每次汇通阁张贴开市,都有胡人带着各种商品前来交易,交易的繁荣甚至让负责朝鲜使团的翻译**“天天不吃,只吃酒冷的东西”。 据同时代人记载,当时每天大厅开门的时候,大厅里都挤满了人,吵吵嚷嚷,热闹极了。 乾隆时期二月的某一天,当朝鲜使团即将返回中国时,一些商人趁着黑夜赶来贸易。 ”
参加清朝的商人来自全国各地,数量“数不胜数”,他们都有自己的招数来推广**。 例如,邦庆店(今河北三河市)一位姓项的商人带着朝鲜朝贡使来到山海关时,会“领着儿子迎译,笑着赚钱”。 另一位俞姓商人与使馆关系密切,“买卖多于交”。当时,最接近朝鲜使团**,财力最强的人,“只有郑姓和黄姓当之无愧,而且都造成了巨额的几百万。 其中,商人郑世泰就是郑世泰,他的父亲是从事丝绸**的韩国商人起家,郑世泰到来时,“在家族企业中积攒了十万金币,在京城”,被誉为“北京大家”。 当时郑国在中朝基本上处于垄断地位,市场上所有难以买到的商品,“要此家,没人,小到花果、竹石、名香、宝物,还有各种东西。 因此,当时的朝鲜买家会“日夜跑到家里,大大小小的买卖”。 “外馆:从北京到库伦的蒙古货**。
早在明朝,蒙古商人就充当了中俄之间的中间人,他们负责从中国贩运货物并转售给俄罗斯商人。 清朝入关后,清朝设立了李凡院,负责管理蒙古族、回族、新疆族等少数民族的事务,其中内馆和外厅都是李凡院的下属机构,作为每年来京朝觐的内外蒙古使节的接待厅。 在朝觐期间,蒙古国在北京朝觐期间,每天的饺子和蒙古牲畜应该在官方马厩中喂养,所有这些都由内外阁检查并报告给朝廷。
与蒙古的年度等级制度一样,清朝制度规定,在蒙古王子的年度等级中,可以允许蒙古诸侯将一定数量的货物带到北京**,并规定按照与附庸的朝贡**相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且“货物不应纳税”。 当时,蒙古诸侯将土宜蘑菇、酥油、兽皮等东西运到北京,全部存放在外殿附近的堆垛室里,其四到四大,东到安定门大道,西到黄四西村,北到土城,南到关乡。 此后,随着蒙古年度班制的废除,外使馆逐渐演变为北京的蒙古特产**中心。 据《天家偶报》记载,安定门外,“凉皇寺东边,是蒙古外博物院”。 市场排成一排,屋顶瓦片排成一排。 挤满了大街小巷,只见骆驼亮,柱子连箱子都拎了,但陈却藏了起来。 除了蒙古,百姓也是贾族人。 阴阴于阗,像一枚普通的印章”。 此外,玉河桥一侧的内殿,**也十分繁华,当时的人们记载,这里“贾人满为患,凡是皮革之物、贝壳之物、野之物、山之物、胖之物、奶酪之物,都列在广场和博一言之地”。
* 年内,一大批国外展团作为其总部,在外蒙古库伦、乌里雅苏泰、科布多等地设立了多个分村,开展了中蒙中首次交流。 库伦,即现在的外蒙古乌兰巴托,因为清朝在康熙、乾隆年间与**签订了划界和**条约,尼布楚、恰克图、库伦等地获得了合法地位,库伦也成为外展团商行最多的地区之一。 据记载,“库伦最占优势的华人店是北京人的店”和“比较干净”,所以“幸运的人很容易因利润而致富”。 其中,有通河豪、富莱豪、协河、龙河宇、仁和后、龙星河、龙聚河等10家大型企业,资本金5万元以上。 这些业务从北京外馆出发,途经张家口,最后到达外蒙古库伦、乌里雅苏台、恰克图等官方**地,成为草原丝绸之路上商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俄罗斯馆与中国和俄罗斯直接相连**。
虽然中俄两国没有朝贡关系,但两国之间的间接起源却很早。 据《**人》记载:“中国的丝绸、锦缎等商品早在公元10世纪就被引进了。 在 13 世纪和 14 世纪,这些商品首先通过中亚商人在各个城市转售。 中亚商人是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布哈拉商人,他们广泛分布在各种贸易路线上,是亚洲心脏地带的重要中间商,“他们在与远东国家**中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从15世纪开始,人们探索了与中国的直接联系。 在正式建立官方联系之前,活跃在蒙古北部边境地区的俄罗斯哥萨克人已经与明朝和蒙古各部进行了频繁的活动。 到1656年,**派出的第一个使团是贝科夫使团,他们把50,000卢布的货物带到了北京**,商队总共有100人,在北京成功销售毛皮,钻石,皮革和其他货物后,他们购买了30,000卢布的中国货物并返回了家园。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三十一年(1692年),清朝允许俄国直接来京,规定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每三年来京一次,并承诺“货物不纳税”。 同时,清朝为了“永远安息,永远和解”,对来京的外国使团和商队给予礼节,并设立专门的住所来容纳。 清代北京帝江畔建造的俄罗斯馆前身为明代建造的汇通馆,分为南北两座亭子,主要用于接待外国留学生和商队。
俄罗斯商队主要将**、银块、瓷器、宝石、茶叶、丝绸等商品运往北京**,从北京采购的中国商品主要包括茶叶、丝绸、棉织物、大黄、烟草、各种宝石、瓷器、银器和漆(木)器。 皮具是中俄最重要的商品,据说俄商在莫斯科带出1000卢布或等值的皮具,从北京换来的商品可以值6000卢布,利润极高。 第一批赴京商人205人,马匹1650匹,牛562头,卡车475辆,货物价值28.54万卢布,其中松鼠皮、貂皮、狐狸皮、猞猁皮等150万张。 中俄皮具的繁荣对北京的消费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比如当时,用毛皮和羊毛制成的服装引领了北京服装消费的潮流,从宫廷要人到商人和普通百姓都争先恐后地穿上。
明清以来,来自朝鲜、俄罗斯、蒙古、越南、琉球等地的大量使节和商人聚集在北京,他们不仅带来了琳琅满目的稀有珍宝,还为北京这座大都市增添了浓郁的异域色彩。 明清时期北京繁华的商业市场,不仅有蓝眼睛的胡商人和漂流的顾客,还有来自异国他乡的珊瑚树、祖母绿、猫眼等商品。 清朝的朝鲜使者洪大荣在观摩龙福寺庙会时,看到不少来自西域的商品,感叹“西方好工的利器”在北京市场上随处可见。 在明清时期,北京作为首都具有消费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的功能,这不仅是城市核心特征和内在驱动力,而且对北京与相关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今,北京正在全力建设消费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从城市发展进程来看,无疑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 (作者为北京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原名:《清代北京商贸》中的“国际**”)。
作者:高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