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商业公会的性质和功能
晋商公会的本质
从晋商行会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其组织体系可以看出,它是一群封建商人,是民商自治、自我克制、自卫的组织。
金商行会的这种性质首先体现在其发展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基础上,它发生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后衰落,由于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缓慢,金商行会长期活跃。 这一时期,封建商人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缓慢增长并存,我们不能把封建山西商人资本与资本主义商业资本混为一谈。 金商公会的这种性质,还体现在其组织体系和经营管理的封闭性、排他性,以及其内部的“诚信”上。
首先,在团结互助的公会规则下,同时,金商公会也千方百计地赢得**和**的信任,希望得到**和**的支持,并且业务活动不受**的限制,通过自己的行业组织来管理行业的活动和对外关系, 约束成员避免内部冲突,并一致外部冲突。
当然,公会堂的成立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一个案例,公会可以参与当地社会事务的活动和管理。
驻扎在外国行会的金商也经常与当地**或地方商人组织发生冲突,如北洋**直隶士绅金融维护协会的组成,协会宣传册称:“该协会是由直隶省的士绅和商人与居住在该省的士绅和商人共同成立的。 但实际上,该协会的核心领导权由天津当地人掌握,他们凌驾于所有成员之上。 在已知姓名的23人中,只有3人是居住在天津的商人。 天津的外来者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天津开门前定居天津,主要从事跨省**,这类人以闽粤商人、山西商人和江西瓷商为代表; 第二类是开港后天津的外来者,是天津最重要的行业协会之一,货币业协会的成员仅限于从事货币业的天津商人,他们的山西和北京同行直到1928年以后才被允许加入。 对此,晋商公会也是无能为力的。
可以肯定的是,金商行会在金商数百年来对商界的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功能作用总结如下:
组织市场公平交易。
金商行将保持市场公平交易,不仅是因为山西商人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来做生意,更是因为公会需要赢得第一人的信任,维护银行会员的利益。 公会经常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在**的支持下,根据需要付诸实施。 1724年(清永正二年),河南省的信用镇因在市场上的名词问题,经与行会协商后,礼氏说:“同行商人贾公义称为标准距离:信用旗店,四方客人收销。 刚开始的时候有几家码头交易银行,这些年来开卖的有20多人,期间规模不一,规模不一,独立网络的优势难以摆脱。 就是集联合商人一等官帝殿,众议满十六两,按天平为规矩,校正统一,公平无私,有遵纪守法。 同行业有一种亲切优雅的氛围,客人和主人没有生气的感觉。 公开讨论后,不允许偷偷改变天平,犯此罪者将受到三番罚。 如果他们不遵守,他们将受到官员的惩罚。 不过,日后规矩乱,蔡县主带着众人,下达批判诏令,永远铲除大恶。 1876年(同治九年),重新刻碑,宣布商人维持市场公平交易。
再如《山右边临祥殿是建立石油市场的原因,铭文记载》说:“石油市场的建立是在前明朝创建的,后来在清朝康熙年间迁至临翔殿,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几百年了。博物馆空间极大,可容纳数百人,最适合建设商业市场。 不过,因为管理人,精心策划,强力安排,用大部分盈余资金,成了一个广阔的基础,让同行们都方便了,这还真是我的石油市场的运气好,石油市场建立起来,几百年前,信守成道,没有缺点,本法好, 延伸到现在,没有师,内外商,可以合而为一,让后代可以效仿。在前朝,有粮食市场和货币市场。 什么是经纪牙经销店,每人收取一分钱的佣金。 但是,自从我们的石油市场建立以来,它并没有受到经纪人的影响。 早些年,石油行业突然有了雄心壮志。 是土匪行贿临时掌权,自称是京照金融分公司,命令我们石油市场立即停止,他会评估买卖,接受牙科帮助。 银行纯粹是希望盈利,是垄断的。 当城市经理朱公反对时,被指出是一个聪明的名字,很难承认。 方姓成功推翻,他的同龄人没有被任何事情动摇,事实上,前辈和经理处理得当。 在发生各种原因的牙线后,该协会由同一人提出,公众推荐了一批同行代表,如有改革,即请代表公众,协调整理,保护城市。 我还担心,在此期间,小户和不**户混在一起,造成城市混乱。 公众一致决定做一个特殊的标记,以便在城市中佩戴,以便可以识别,并且有特殊的义务。 万一发生意外,将导致市场难以想象,法律将得到维护。 我希望同一个人的公共福利会鼓励它,说出原因的起源和结束,并将其呈现给所有相同的人,并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并把它放在一起,这是一个很大的祝福。 中国 ** 21 月 日立. ”
协助**整理币种。
清朝末年,市场上的不法分子,私自制造沙盘币,假扮成法则定制货币流通,归化城被带到光绪年间,沙币越来越多,为了维持经济秩序,归化城的行会积极配合当局, 整理了货币。公会首领与有威望的长老商议后,决定在三仙殿设立兑换所,让百姓用同重沙币换取满钱,沙币熔化,铸成青铜碑,立在三仙殿内, 并附有“严禁沙钱碑”字样,题词为:“若有违法者仍走同路,检察机关将查处,绝不饶恕。 “纪念碑的管理者是城市内十五个社团和城外十五个社团的归化。 这是在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 与这种账目类似,还有龙王海洞寺《四农会改组题词》中提到的商人使用短100钱币的问题,以及《海洞法序言》中提到的货币工业公会宝丰会短100钱币的提取和整理问题。《正钱》在南茶坊关帝庙。金商行为维持货币的正常流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维护本会的共同利益。
清朝末年,日本柏原太郎在《中国经济百科全书》中记载:“上海汇业办事处是,......山西票号设立票号也依靠公职人员谋求互惠互利。 如果业务合作伙伴违反公司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将配合制止,如果发生谈判事件,董事将做出决定。 在中国,这些公职是维护其利益的唯一机关,其法规是庄严和不可侵犯的”。 为维护和发展本行利益,本行积极发展各方面关系,适应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发展战略。 1908年11月13日,《大公报》报道:“商界之间互不沟通,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会大厅,每个行会都是共同的氛围,也是交通的一大障碍。 近日,由卫泰侯的票务商发起,计划联系票务商、钱库、典当商组织商会,以发展业务并逐步推广,并已,......在三锦厅开会它将在大约短的时间内建立。 ”
天津石义街山西殿建于1739年(乾隆四年)。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博物馆馆长李竹臣将4栋灰瓦房和共53个前后门租给中国商人张有贤、日本商人森山袁开办了福义公华西式客栈,年租金460银元。 后来,栈房关闭,张有贤转租给别人。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金津商会召开,用这栋房子重建学校,博物馆馆长要求收藏这所房子,博物馆馆长以暴君租的名义将张有贤告告到官处。 张贿赂日本男子Akai Cargill,自称是森山元元的代表,并被委托处理房地产。 山西公会发布公告,要求商会责令张友贤交出房屋,调查处理转租事宜。 金商十二帮联名致直隶总督,控告张有贤暴走地租,擅自转租,贿赂外国人不服从,日本人违约。 直隶总督没有直接处理此事,而是转交商会处理。 由此可见,商会还是有一定的权威的。
1753年(乾隆十八年),北京山西平遥颜料公会在《公建通油公司碑》中记载:“国定从来就没有特别急于兴盛利; 大都市的规则已经建立,安全业务对人民非常有利。 至于久久以来的平安之事,大家都赞不绝口,不容在地面上掀起波澜,也分明是打扰累人的。 比如颜料线桐油是卖的,可是我的乡亲们。 从生理学开始,就一直没有商店,也从来没有经济评价过。 客人要到关去扛到京城,向公司报税,当初就卖,其来头就是昼夜定土匪彝。 没有,有净利润傅天德,既不开,也不考核,不知道是哪年、是月、哪日的帖子,萍空要牙,捏字叠控制,哔哔哔。 好在独仙大人如山岳,爱百姓如子,无话可听,萧萧的背信弃义有见地。 派丕:“凡不靠经纪人势力的,都听从百姓的方便,不让他们触犯法律,打扰掌柜,造成不便”。 黄皇铁案,如日星辰,不算天数,弊端明显,冰崩解。 诚然,国家会复活,你会重生。 安居乐业者,应歌颂德行,即自私事的始作俑者,也应惧威望,远离罪恶,用勇气吸干石头,长生不老。 乾隆年轻时,秋月和山谷是丹。 山友古陶都李舒、监事郝成山、监事王明明、监事赵洪元、行人段三瑞、王国元等事业单位。 ”
协调公会的对外关系。
山西省柳林县的水磨行业一般以磨粮为主,与粮食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经过长时间的竞争磨合,经过协商,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协调方式,这就是“青龙庄”的出现,从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工会”约束组织。
“青龙庄”有统一的经营模式和统一的管理措施。 其业务主要是小麦面粉研磨,也从事粮食业务。 销售市场在晋中平川一代,包括汾阳、平遥、介秀、小义、胶城、文水、青徐、玉慈、太谷和省会太原。 为了方便销售,柳林县三镇粮店在汾阳开设了分店,将三镇生产的小麦粉、高粱、豌豆等谷物不断运往汾阳,配送到以汾阳为销售中心的晋中各县。 在青龙庄的麾下,有万顺成、青衣后、袁新和、天玺粮食、彝合成、永宜昌、于太恒、金一公、金胜永等不下30家柳林粮面商,都是资金雄厚、口碑长远的老牌。 柳林镇的市场是正规市场,每天都有市场。 粮市位置固定,分为柳林镇东、镇中、镇西三地,各十天,反复无常,古今不变,雨雨交加,吸引远近商人、农民、小贩、小手工业者。 东粮市场位于龙王庙平,中国粮市位于沟门前,西粮市场位于党家底下。 集市上,小农带着多余的粮食去卖,其他产业的小户人家每天都来买米面吃,也有买卖粮食牟利的商人。 每天收集不少于200石谷物。 当时,在柳林粮市场征收交易税,采用包税方式,比如每年在柳林粮市征收一定的交易税,总金额交给青龙庄,按季缴纳。 青龙庄在税后聘请了五六个粮食经纪人(俗称亚兴),每天收。 经纪人的工资不是现金支付的,而是从卖粮人那里拿走一半,每桶,经纪人收到一把或半把谷物(1石10桶,100升,1000呵呵); 另一半是从买主那里拿走的,经纪人和每天下午买粮食的粮店结算,从买主那里收粮,收货人收大买主,一般小农户卖两三桶自产粮,买粮的小买主三升五升。 上市粮食**是青龙庄组织成员根据粮食上市情况,每天商定的。 因为青龙庄是收购者,其成员都是柳林街前信誉良好的大粮商,小商贩和小贩无力改变青龙庄商定的粮食收购价格。
协调处理商业纠纷。
山西商人在银行外经营,难免会与业内和银行外发生商业纠纷,对此,商人公会将具有调解和仲裁的义务和权利。 商人行会有义务和权利进行调解和仲裁。 《中国经济百科全书》描述:“同行的组合,即票行同行组织的公职,也是......与外国商人谈判的所有事项和同行业的谈判事项均由总局长裁决。 ......但是,当总理事的人是由同侪共同选出的,拥有同侪的所有功劳,所以对总理提出的事项或裁决几乎没有违抗。 “1909年(宣通元年),萨拉齐汽车经营者来到桂花市后,会议负责人王玉柱与会议负责人勾结,行为鲁莽,成员们不忍心,遂告上当局,经官方调查,对外车经营者和王玉柱处以罚款,分别向马王社支付一对灯笼和一对吊灯; 我想向成员们道歉。 对此,公会刻石在海洞的龙王殿中,无论是外人还是公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社团的规则,以维护公会成员的利益。
商会往往是商人呼吁的对象,当然商人也会向政府投诉。 在中国,商事纠纷和诉讼的裁决往往以“合理性”为基础,并根据习惯价值观进行判断。 日本学者何秀山和美国学者黄宗志对我国商法是应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还是以民事推理为依据,说服当事人解决争议,存在不同看法。 金商行会协调处理业务纠纷,更倾向于习惯和合理性。
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金商公会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积极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包头原本是一个村,随着乔氏在齐县的生意发展,包头人口增加,城市发展起来,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办公室,直到清朝末年,还是由萨拉齐部派去负责巡查,早年, 只有萨拉奇县巡警设立了警局。此时,包头有5万、6万商人,社会秩序基本靠“大银行”和农民“农社”维持。 包头县成立前,大银行总有4名代表,农会代表1名,组成审议机构,在大银行工作。 受萨拉齐部委托,巡检员、巡察员监督和协助办理包头各项地方事务,大银行基本取代了行政机构的职能。
组织开展社会公益事业。
晋商公会非常重视商人及其子女的教育。 明朝以前,山西运城盐商为商人子女办了一所学校。 清朝道光年间,山西商人公会出资入籍,经同治七年,民办进一步发展。 除了四本书,他们还学习算盘、千诗五七字、《幼稚园琼林》、《尺子》等等。 蒙古商人还提供俄语、蒙古语和维吾尔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语言适应能力。 他们还通过指导和学徒制提供商业教育,以提高年轻商人的商业技能。 在文化娱乐方面,各行会每年过节都要表演戏剧来庆祝,荣和潘家甚至有自己的剧团。 晋商对山西邦子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张家口和内蒙古人喜欢看山西邦子,这也是金商造成的。 据说,女性演艺是从张家口的晋剧开始的。 金商公会积极支持当地慈善事迹,修桥、铺路、建庙等,全部捐款,大同九龙碧、华研寺、迎县木塔、太原金庙、苏州泉金殿、昆明金庙、河南竹仙镇......随处可见金商遗下的捐钱纪念碑,杭州细西湖、葛源等江南园林都是山西商人的文化遗产,从而形成了金南文化的独特风貌。
例如,内蒙古萨县巩义(纸屋)协会联合制定了规章制度。 纸屋正义协会的同事们一致认为,银行,无论本地和外国主人,都不应该扰乱行业规则。 晚上不回来,不能住**,给公众钱罚9元,杂外7元2毛钱,干纸6元2毛钱,全部执行。李茂丹因不遵守规矩被驱逐出境,再也无法进入**居住地预约。 应遵循每个步骤。 公元735年5月5日,萨县纸房社首批两人:沂水泉、德胜泉”。 萨县巩义(纸屋)社的公共工资规定和支付规定:“纸屋巩义两个社团已商定:造纸工人三元七分钱,杂工一元一分六钱,烘纸工八分六钱,坎麻工四元,染还麻工一元一元, 断麻工是两元六边形,开麻、砍、整麻绳工是三元四角。杂项造纸、干纸工人以外的村民进萨县时,报社造纸必须18元,4元14元,干纸业12元、6元。 历代志736年10月10日,薪金(按照史文规定)确定。 正气,纸屋社治萨县司法,纸屋社家家具”。
过去,山西有很多人在国外做生意,过去交通不便,再加上自然灾害和伤害,经常有人死在其他地方。 然后为它埋葬它,以便成为它的好人“,”安慰旅行,到安西克”。 一位出国旅行的人,“遭遇了一场飞行灾难,同行们互相帮助,知道单身到了,立即亲自赶来,各自带着众怒相救,虽然危险不遗余力,但全行友友的友谊化解危机,帮助危险。 每当村民在外面“生病和瘙痒”时,公会大厅就会“表现出同情心”,并提供金钱和药品。 向年老和无行为能力的人提供救济,也为穷人提供便利。 同时,金商会购买了一处义园(又称义地)安置同乡。 据北京《临乡会馆彩神尼姑庵三宫土地改建楼竣工》记载:“会馆宜园购房区建设从这里开始。 意为美,法为善。 这是村民们“停棺材”的地方。
4.晋商公会与欧洲商人公会的比较。
欧洲中世纪的商人行会(行会)活跃于12、13世纪,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商业的发展而发展,对欧洲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这里,我们想对金商公会和欧洲公会做一个比较。
晋商公会与欧洲商人公会有什么共同点。
1.时代背景是一样的。 欧洲商人行会兴起于12世纪,兴盛于13世纪,相当于中国的南宋至元中叶。 中国行会早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但金商行会的活动,根据现有的史料,是在明朝,但都是在封建社会商人资本发展的时代,农业经济的晚期和工业经济社会的前夜。 与欧洲的行会一样,晋商行会是商业手工业发展的产物。 就行会成员而言,基本相同,欧洲商人的行会,“所有成员都住在城市的同一个街区”。 所有非公会劳工都被排除在外。 每个从事手艺的人都必须属于一个特殊的“工厂等级制度”,这是一个从学徒到助手再到工匠大师的逐步提升的系统。 师傅和徒弟之间的关系是家长式的。 学徒被视为工匠家庭的一员。 他的道德教育与他的技术教育一样受到关注。 他不准结婚,也不准留在工匠家外面“,晋商公会也是如此,只要是同侪,不论师徒,不分师傅或同伙,都参加同一个公会。
2.独立于第一行政机构。 欧洲商人行会是由各行各业的生产者自发组织的,因为下层阶级认为有必要在商业活动中形成团体,它与行政机关不同,不受行政干预。 晋商公会也是自发成立的,纯粹是民间商人组织,政府没有干涉。 然而,中国和外国都设法利用行会的力量来维持市场稳定。
3.基本功能相同。 商人行会一方面是各级封建**向工匠攫取财富的工具,另一方面也管理着城市的工商业。 比如公会代**承包税款、代收税款,这样**就可以方便的利用公会对手工艺人征收各种税款,同时,对于手工艺人个人来说,他可以免除**的额外敲诈勒索。 不过,晋商行中也有税吏,比如上面提到的“青龙庄”,但并不是所有的行都是税吏。 在城市工商业管理中,晋商行会与欧商行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表现出强烈的垄断和平等主义倾向,行会控制其成员在生产和交换领域的各个环节的经济生产活动,排除竞争。 受到严格限制。 中国手工艺行会虽然起步较早,但发展并不迅速。 在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最大的手工业企业一般都拥有最好的政府,私营手工业由于材料、设备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总体规模不大,生产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作为民营手工业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手工业行会, 它们的功能是有限的。直到明清时期,中国的手工业行会才获得了更多的工商经营权。
4、行业限制严格。 欧洲商人行会对内部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包括对工作时间、产品数量、商品质量、产品、员工、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的限制。 例如,学徒不准结婚,不能住在师傅家外,学徒期2-5年没有工资。 金商对业内人士也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规定庙会和三大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休市,其余为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的经营和贸易标准,严禁个人随意;员工的工资由行会统一规定,不允许公司自行决定; 员工只能住在宿舍里,不允许在外面住; 学徒从教3年,离校前只管食宿,不发工资; 公平交易,不欺骗客户等。 可以看出,晋商公会和欧洲商人公会一样,内部相互保护和保证,禁止竞争。
5.外部排他性。 欧洲商人行会不限制行会以外的任何活动,甚至“鼓励其成员竞争以扼杀对方,即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晋商公会也有很强的排他性,比如控制和排除外人做生意,垄断商品供应,不允许成员借用私人许可证。
5. 对行业的一致信念。 不管是欧洲商人行会还是晋商行会,在行业内都有统一的信仰,或者信仰某种宗教,或者崇拜某种神灵和祖先。
晋商公会和欧洲公会的区别。
1、内部矛盾和协调方式不同。 晋商公会与欧洲商人公会最突出的区别,就是行业内部矛盾与协调方式的差异。 欧洲商人行会“一开始是民主的,但很快就分化了,到了十三世纪末就固定下来了,当时工匠成为行会成员的贵族,后来又拒绝普通工人的进入,从而将行会变成了一种闭门的资本主义集团,其成员仅限于已经属于行会的富裕家庭, 从父亲传给儿子,从儿子传给孙子。 在这个过程中,公会内部发生了劳资之间的激烈斗争,多次发生“罢工”,甚至暴乱和叛乱。 晋商行内部,师徒之间、劳资之间虽然也有矛盾,但基本没有大的矛盾,比较和谐协调。 究其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儒家和孟家的伦理道德,中庸之道,“和是珍贵的”,“和是创造财富”等思想。 其次,新学徒大多是亲戚朋友介绍的,亲属关系使矛盾在家庭的封建礼仪下得以解决。 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对经济生活的影响。
2.公会的持续时间不同。 晋商公会和欧洲商人公会最突出的区别是公会的持续时间。 欧洲商人行会普遍活跃于12世纪和13世纪,而山西商人行会活跃于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 平遥颜料商人于康熙十七年(1679年)重建了北京堂碑文,说该堂已经存在了100多年,可以推到明朝万历七年前,算起金商行会从明朝中期到抗日战争爆发, 全国各地的商人行会纷纷关门,400多年。这与我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自然经济的缓慢瓦解、资本主义经济的缓慢发展不谋而合。
金尚对商法的理解。
晋商非常重视民间习惯法,这与他们的商业道德和人生哲学息息相关。 对该国商法的认识似乎相对较慢。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朝有了变革的想法,虽然官方意见不一致,但毕竟有一种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管理的意识。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西化运动开始付诸行动,19世纪末又出现了吴圩维新。 例如,清代《商人总则》、《公司法》、《破产法》、《商会简明章程》等都要求中国传统工商业向西方企业模式转型。 但晋商们还没有无动于衷。 金商必须改造企业管理制度的意识只存在于1907-1908年,以宝金运动和票号重组为标志。
金商高度重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新国商法理解不足,执着于长期实行无限股东责任制,贷款比物质更重要。 如果企业制度在《商户通则》《公司法》《破产法》颁布前后进行改革,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结局。 一个国家、一个企业,更要有法治。 金商法学研究是一个需要研究和开发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