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慧寅(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傅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腐败是危害党的活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打赢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反腐败、反腐败,把握腐败的演变特征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优势, 坚持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综合推进。从广义上讲,新时代深化反腐败廉政建设主要有五点经验。
一是法治反腐败是提高腐败治理科学水平的监管保障。
制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规范和约束,具有价值引导、人凝聚力、行动管理、群体整合、秩序维护等治理功能。 法治意识是党的反腐倡廉政建设的理念和认知基础,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制度是开展反腐败和廉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有效实施法治是反腐败廉政建设的手段和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率先把反腐败廉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法治思想、法治治理腐败,“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大力推进法治,推进纪法结合。 ** 先后修改党章,制定完善了《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方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检查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 ** 改革后成立的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同地办公,实现了反腐败领导体制的重塑、组织架构的重塑、职工队伍的重塑、责任制的重塑、纪法执法机制的重塑。 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深化反腐败制度力度,以合法、科学的方式提高反腐败水平,显著释放和提升反腐败制度的效力。
第二,倡导文化诚信,是筑牢反腐防潮的根本性方针。
倡导廉洁的目标是倡导廉洁廉政的价值态度和行为取向,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推动政治道德、职业道德和公德自律的培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弘扬廉洁价值观。 教育内容包括政治意识、身份与责任、形势与政策、纪律与法律规则等。 教育方式包括警示威慑、示范与感化、自学、家庭培养、学校引导、诚信文化产品的供应和传播。 教育方法主要包括:一是继承、改造和创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文化资源,如“有才有德之财; 贤德、才华横溢、英俊潇洒“、”为政德“、”正直温柔、朴实廉洁“、”公共生活光明、廉洁、有力“等等。 二是培养党内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 督促党员干部“德高德、公德恪守、私德严”,培养忘公私的尚尚品格和廉洁自律的精神境界,打造遵纪守法、从政廉洁、舍得自我的党风政风。 把“讲法治治乱”与“正心自修”相结合,多管齐下,全面落实,用好监督纪律四种形式,实现法治与德治、其他纪律自律的统一。 三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党史,传承红色基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是要重视宣传教育,促进党风廉政、诚信拒腐的家风和民风的统一,培育社会廉洁健康的风气,驱散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通过廉洁文化的熏陶和教育,增强“不愿腐败”的主动性和“不愿腐败”的自觉性,实现干部廉洁、最高层次的廉洁、政治清晰和社会清洁。
第三,坚持“三不”一体化推进,是系统思维标本兼治的工作布局。
一是筑牢“不贪污”思想防线:纪律严明、抓教育、守底线、敲响警钟、敬畏; 坚决反对意识形态特权现象; 加强反腐败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强化“不敢腐败”惩戒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压、长效震慑; 在凶药下,用重码,保持“打虎打苍蝇”“猎狐”的强大反腐力量; 整顿围绕群众的腐败问题,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是完善“不腐败”保障机制:牢固树立“制度牢笼”,充分发挥监督共控权力运行的作用。 推进国家反腐败立法; 严格落实反腐败、倡廉政责任制,不留灰色地带; 密切关注“关键少数派”; 防止党内利益集团的形成; 推进贿赂联合查处,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通过抓捕威慑、制度约束、提高认识的综合工作,深化了以案为榜样、以案促改革、以案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方针,取得了反腐败成效。
第四,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反腐倡廉、提质增效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 二是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三是深化政治巡查,建立巡视与巡视联动的监督网络。 四是成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公职人员监管全覆盖。 五是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其职权和调查方式。 六是改革审计管理制度,完善统计制度。 七是构建以党内纪检监督为主导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的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完善权力综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协调和监督作用,是权力监督和监督效能转化的基本要求。
第五,勇于斗争是遏制一切腐败的有力手段,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得罪千人、活14亿人”为使命,担负起消除乱乱灭乱的任务,旗帜鲜明,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反腐败斗争,一步一个脚印,不懈努力。要综合运用政治、纪律、法治的方法,坚决查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不制止的腐败分子,查处多年来积累的一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在金融、政法、纪检、国有企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惩治扶贫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涉有组织犯罪、犯罪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 不敢腐败的威慑作用已经充分显现,无法腐败的制度牢笼被精细编织,不想腐败的观念被自觉内化在心中,不收敛不停歇的执念越来越被抛弃,减存、遏制增量的实施卓有成效、令人瞩目, 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坚决遏制。
本文是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锤炼”[21FDJB003]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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