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2023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在当今混乱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今天,如何解决发展赤字、解决安全困境、加强文明互鉴,是我们大家面临的时代课题。 我们要深化交流务实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上新台阶。 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监管和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 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已成为全球共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同志在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网络强国的伟大实践中,走上了一条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之路,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构建网络强国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网络空间法治,以法治力量为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共同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进程。
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网络强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联合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各项工作。 今年3月,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中国互联网法治建设报告》,全面介绍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形势和经验。 互联网法治既是数字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数字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
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如何管理好网络,实现从网络强国向网络强国的迈进,发挥网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推进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网络治理领域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之道,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实现网络治理现代化,提升网络治理能力,打造网络强国,还需要法治,网络法治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线化。
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十一条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面推进国内依法治国和涉外依法治国。 国内法治和外交法治是中国法治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互联网上的法治还包括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两个重要方面。 互联网的高度互联,让世界变成了“鸡狗相见”的地球村,相隔千里的人们不再“互不相通”。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是回答时代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声音。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网络空间涉外法治,两者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国加快网络法治建设,将法治融入网络治理的方方面面,着力构建完整的网络法治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网络法治监管体系、 互联网法治保障体系强大,国内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互联网领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已经颁布。在线立法、在线执法、在线司法、在线普法、在线法治教育一体化推进,国家、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多主体参与。 这些实践为中国构建和谐、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解决方案。
网络空间涉外法治是中国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秘书长提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四项原则”和“五项主张”,倡导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 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四项原则”“五点建议”是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线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其中,“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的提出,对如何治理互联网进行了重要讨论,指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治理模式。 世界各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愿望相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挑战相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需求相同。 要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改革。
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互联网日益成为发展的新动力、维护安全的新前沿、文明互鉴的新平台。 各国应共同努力,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构建多方参与、共同进步、共赢的互信共治体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 各国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扩大与联合国专门机构在网络事务方面的合作,支持、推动和参与联合国在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的全球公约和标准化规则的制定。 坚决反对通过侵犯别国网络主权、使用武力、干涉别国内政等手段暴力实施国际网络治理。区域国家可以通过签署区域伙伴关系协议,形成区域网络治理规则,协调和参与网络安全、数字经济发展等网络领域。
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推动建立各国在信息化领域互信对话协商机制,共同举办双边和多边论坛和对话等活动,促进双边和多边国家网络安全国际执法和司法合作,加强与联合国儿童协会等机构的合作,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线,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共同推进在线磋商和治理。
努力搭建对话平台。 为保障国与国之间在线法治交流的顺利开展,各国应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让各国就网络立法、执法等网络法治建设交流意见和经验,实现互联网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 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法治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全球网络治理法治化,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宁立成,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