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从2023年起逐年启动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认定工作。 现将2023年相关身份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1.鉴定条件。
1)对象范围。2023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是指在2023年8月31日前经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审核批准,且不受产业领域限制的专利产品。
2)数据要求。参与本次认证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的数据信息。
3)评估基准。此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定办法》(T PPAC402-2022)的规定,符合所属产品的分类评价标准,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突出的专利价值贡献产品。
二、身份认定程序。
1)备案申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申请。 对于已完成备案但信息在2021年或之前的产品,企业必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并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2)备案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责成试点平台按要求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 审核将于2023年8月31日结束,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将不参与本次鉴定。
3)产品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通过试点平台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如果符合条件的,将在2023年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3.支持和保证。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实施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项目,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骨干企业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充分发挥采购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金融、产业等政策对专利密集型产品,有效推动专利产品产业化。
2)鼓励试点探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试点探索,出台配套政策,推动构建专利产品和专利密集型产品梯度培育体系,提高专利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率。
3)优化工具支持。着眼于客观评价专利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方面的实际贡献,研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识别国家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加快中试平台建设升级,强化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和专利产业化提升的数据库功能,为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各项政策和评价提供基础依据。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发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作为衡量专利价值、企业创新能力、产业知识产权自主性等贡献的指标工具的作用,推动纳入国家产业、科技等相关政策体系。
四、工作要求。
1)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做好引导和动员企业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专、专、新中小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尽快实现专利产品申报; 从而确保企业正常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认定,并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产品申请情况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专利权属和发明专利权属数据,对地方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定期上报。
2)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的企业,应当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试点平台加大信息审查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欺诈等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同时取消企业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的资格,享受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