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有消息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启动。
从通知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围绕民营企业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正执法、公正公正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 中小企业账款治理“,以硬措施有效落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法律体系中一视同仁的要求。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特别是当法制委说《民营经济促进法》要“依法注重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时,我认为这部法律还是值得期待的。
加**注,不超过140字(可选) 但不要把期望值抬得太高,冷静看待,因为民营经济的地位是一个大而难的问题,不可能用一条法律来解决。
事实上,坦率地说,就这些立法的目的而言,它们已经包含在以前的法律体系中。
比如,对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当然也包括企业家的人身权益,民法、物权法、刑法等法律,难道不重要吗?
但是我们不是理想主义者,不管它应该如何,既然现实中有漏洞,那么我们应该积极填补它们。
这就是《促进民营经济法》的意义所在。
换言之,其意义不是重复财产法、刑事诉讼刑法等现行法律对财产权和人权的保护,而是为民营经济找到靠山。
此外,去年成立了新的民营经济发展局,大家应该有这样的印象,这部法律很有可能被他们推入立法进程。
因此,从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力度来看,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如果法律通过,民营经济将形成依法依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局依法依法,行政依托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局面,明显比以前奶奶不照顾舅舅、不爱独爱的局面要好得多。
不过,这还不够。
因为这些行动都没有抓住疾病的根源。
决定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是**?
到位**。
法律再好,也要在当地实施。 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实施模式决定了民营经济的真实温度。
中国法治体系最大的问题是执法者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
再多的法律,在地方**手中都有巨大的操作空间。
不同的能力、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不同民营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成果(延伸阅读:艰难日子,谈经济的阻塞) 具体来说,就是地方政府需要钱来维持生存。
在他看来,所有支出都必须结算,如果这些结算不是高层给的,只能靠自己,那么他们要么收税,要么交罚款。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支持还是吸收民营经济是有标准的。
如果你能为地方财政做出重大贡献,帮助地方政府维持工资、医疗、教育等公共支出,那么当地政府就会积极支持,大红华的行政资源和财政资源都会倾向于你。
如果你不能,你很抱歉。
**私营经济发展局?
对不起,山高皇帝远,别说他们管不了,就算管得了,也解不渴。
民营经济促进法?
对不起,民法、商法、行政法哪个案件没有在当地打过? 官员害怕吗? 另一个呢?
因此,民营经济振兴法虽然好,但还是要重新组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把好变成利。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