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有望加快,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将迎来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年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法立法进程,努力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各类所有制经济能够平等利用生产要素。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法律保护,杜绝选择性执法、让企业“证明清白”式监管,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此前,在1月2日、3日举行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大会上,国家政府主任郑沙杰表示,今年将从六个方面采取更加务实的举措,有效扫清障碍、增强信心、破障解难、抓落实。 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收获,首当其冲就是“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法治是经商的最佳场所。 多位专家表示,立法保护民营经济,突出国家保护民营经济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可以大大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给广大民营企业家一个“放心”。 立法的重点是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对民营经济主体作出细化规定和保障,减少禁止和限制,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个人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财经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对民营经济立法做了一些前期调研,并委托部分专家进行调研,但目前行业内尚未形成相对成熟的草案。
为什么要立法。 目前,《民营经济促进法》尚未列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但近年来,已有企业家直接发声,呼吁国家出台专门法律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在每年的两届会议期间,都会提交相关的法案和提案。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出了“平等地位、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九条建议, 并建议同步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等条件成熟时尽快出台,“给企业充分保障感”。
1月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代表提交的议案审议结果,认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等30项法案涉及22项立法事项, 确有必要立法的,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论证,争取在条件成熟时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的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三年疫情和经济周期叠加外部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民营经济正在经历艰难的转折点。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 2024年7月,《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9月在国家政府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11月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12月召开的第一次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多项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多项措施。
尽管政策密集出台,但市场主体的预期仍然疲软。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一平表示,近几个月来,新政文件出台不少,但一些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仍不自信,不确定这些政策是否会落实,能持续多久。
除政策支持外,业界普遍认为立法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关键措施。 中企联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告诉第一财经,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虽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带来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民营企业效益的提升,但历史经验让他们深深感受到了方针政策不断调整的影响。 法治精神的树立,会让他们明白依法治企、依法治民营经济的重要性。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黄少庆也认为,民营企业家需要有稳定的政策和稳定的营商环境,才能形成稳定的商业预期,愿意投资。 民营经济发展必须解决两件事:一是保护产权,二是打破垄断。 依靠行政力量打破国有企业在多个领域的垄断地位,真正实现不禁止民营企业进入,这是激活民营资本的重要前提,要使民营资本真正愿意进入,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企业的经营权和产权。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建龙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保险》的议案。 他认为,现行法律在民营经济的发展和保护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应制定统一的专门法律来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发现,一是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够,影响企业长期预期和发展规划其次,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地位在法律层面没有得到充分和公正的承认,导致民营企业往往处于起跑线上的相对弱势地位三是市场主体定位和责任不明确,导致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本应着眼于宏观层面的调控政策越来越微观化。
他强调,要通过立法来约束各类市场的干预,特别是金融、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同时,推进司法改革,形成独立、高效、公正的法院执法体系,公平处理企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纠纷。
如何立法。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虽然已经出台了一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高级别文件,但仍有立法的必要性,法律的稳定性、长效性和执行力强于政策,立法倾向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一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好政策。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的重要作用, 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安排,积极规范、引导、促进、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放心放心。
去年底,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首先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打破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障碍。
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竞争法与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徐泽林告诉第一财经,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的论证难,是当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介入市场、插手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民营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尚未完全确立。 当前,进一步构建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是必要和紧迫的。
知情人士表示,企业的主要诉求是平等保护,但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不平等的法律规定并不多,民营企业在执行层面问题较多,部分地方在执行中也存在实际的不平等现象。 立法后,由于法律更具强制性和约束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执行中的问题。
除了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一些地区也在探索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地方立法。 例如,在省级层面,浙江省和山东省分别于2024年和2024年发布了《浙江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条例》和《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在地市一级,有《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烟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鄂尔多斯民营经济发展条例》。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议案》,提出了九条立法建议,一是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六项基本原则,即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实现平等地位, 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督、平等保护。二是促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三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 四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五是要确保私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受到监督。 第六,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应得到同等保护。 七是明确了各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 八是建立公职人员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专门监督制度。 九是明确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法律要求。
皮建龙认为,立法的重点应该是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竞争等关键领域对民营经济主体作出细化规定和保障。 进一步落实民营经济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产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充分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平等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还要突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原则,突出权益平等保护,减少禁止限制。
第一财经还从学术界了解到,对于是否对民营经济进行专项立法,理论界还存在一些争议,因为我国已经有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法律,理论界对如何将促进民营经济的法律从《促进中小企业法》中剔除存在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