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王磊)今天,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促进民营经济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和坚持"二、坚定不移"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增长。 党组书记、司法部部长何蓉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赵晨新,王振江、胡伟烈,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出席会议。民营企业代表王宇、张文忠、宋柳平、陈东生、陈志烈、赵家珍、夏华、梁志祥等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并发言。
与会代表认为,制定《促进民营经济法》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体制,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回应企业关切,补短补短,切实落实法制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平等对待的要求,采取硬措施,充分发挥法治在夯实基础中的作用。 稳定预期,长期受益。
会议指出,要按照第一次部署的要求,聚焦民营企业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利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公正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 治理中小企业欠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与法治思维、法治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加快发展新的优质生产力。
何蓉强调,民营经济振兴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要坚持开门见山、集智汇聚、广听取意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益、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的原则, 制定务实、有效、可操作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与会单位表示,将共同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