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在最初几年,重点工作放在了农村地区。 然而,从1984年开始,改革的重点放在了城市上。
从1984年到1988年,城市改革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个时代的人们对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有着深刻的理解,很多人在不适应的时候感受到了社会的新活力和新活力。
城市改革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984年10月之前,当时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总的来说,可以归结为这三个方面:
一是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运行方式
1979年前后,全国1000多万知青陆续开始返乡,返城后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安排工作? 当时,城里已经有很多新劳员失业了,如果都是国家安排,知青回城是不现实的。
因此,他们开始鼓励并允许他们发展自己的经济。
但是,当时它仍然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同时允许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 当时,个体经济主要是小规模和分散的。 而且,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打破,从事个体经济的人属于“失业流浪者”。
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进经济责任制
1978年10月,四川6家企业开始实施扩大职权试点,这也意味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1979年5月,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8家重点企业也开始实施扩大权力的试点项目。 此后,全国各地的企业也开始按照四川、北京、天津、上海的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要“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具体来说就是要盈利和权利,振兴企业经济,提高员工福利等等。
企业自治程度的扩大基本上是在农村改革的同时开始的,此后国有企业逐渐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制。
为了彻底打破企业对国家的依赖,打破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在国家和企业在利润分配问题上,我们先后试行了企业留存、留利、损益一揽子等措施。
三是开展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1981年10月、1982年3月,国家开始在湖北省沙市、江苏常州市试点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对这项工作的简单理解,就是在城市经济的生产、流通、物资交换、物资分配等方面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
当时,沙市进行了全面改革:金融体制、计划体制、银行体制、**体制、劳动工资体制等; 在常州,它针对其他11个方面:振兴市场物资流通、产业管理体系、商业体系、企业重组、外贸体系等。
到1984年底,全国有58个试点城市实施了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例如,到1983年底,全国成立工业公司和工厂240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1100多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6%。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以下两个方面:
1.工资制度。 恢复奖金制和计件工资制,取消奖金上限,逐步征收超额奖金税; 一些企业也开始实行岗位工资、岗位津贴、浮动工资。
2.劳动人事制度。 一些企业和省市将原有的“固定劳动就业制度”改为“合同制”,公开招聘员工。
现阶段内容很多,所以我会简短而有重点地与大家交谈。
时间点的开始是在1984年10月,主要是为了鼓励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同时也给予了极大的政策关怀和财政倾向。 到1987年,全国有23万家私营企业,雇用工人360万人。
其中,很多企业的注册资本都几十万,少数企业的注册资本高达几百万! 然而,根据当时的统计,在1984年,大多数个体经营者都从事销售和服务。
直到1988年4月,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才真正写入宪法,并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1984年,国家也开始尝试探索“股份制”,这一年,我国出现了股份制企业,1985年10月,深圳正式成立了**公司。 随后,北京、上海等地也纷纷效仿,成立了证券交易所。
到了1987年,又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即废除了之前的“八级工资制”,取而代之的是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固定工资等多种灵活的分配方式。 因此,员工的工资不仅与企业的经营效率挂钩,而且与员工个人的劳动贡献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