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切实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妥善应对各类金融风险挑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10月底召开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对新时期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首届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如何有效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对此,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如何进一步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答:**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负责除第一行业外的金融业监管,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职能监管、渗透监管、持续监管。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系统改革组织机构,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完善监管方式,努力为全面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强监管、严格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协作性。
一是全面加强“五大监管”。 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抓准入、抓法人、抓治理,加强机构监管。 坚持依法对各类金融活动进行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为监管。 坚持“一业一标”原则,强化职能监督。 坚持“实质重形式”原则,强化渗透监管。 坚持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强化持续监管。
二是严格执法,敢于显剑。 要彻底整顿金融市场乱象,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直面棘手问题、人人平等、公平公正。 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人物”、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物”、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真正做到准确而痛苦地击中板子。 我们会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严厉处理。 加强监督检查联动、执行联动、纪法结合,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三是着力强化监管保障。 进一步完善金融法治,做好法律法规的“制定、改革、废止、解释”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审慎监管规则,加紧制度“铁栅栏”。 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快速有效识别和精准识别金融风险。 同时,我们还将坚持刀刃内翻,加强“督中监”,切实做到“敲铁自硬”。
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消除监管缺口和盲区”。 对此,你怎么看? 下一步是什么?
答: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必然要求。 初步考虑,全覆盖的本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管法管法,始终坚持金融特许经营、许可经营的原则。 其次,管理行业要管控风险,严防一般商业行为演变成非法金融活动,衍生金融风险。 三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率先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这是实现全覆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明确部署的重任,我们有责任以铁肩坚决扛起重担。
下一步,在金融委的统筹领导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共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做到责任分担、同问共答、同向努力,确保无盲区、无盲区、 在监督方面没有例外。这些包括:
首先,金融管理部门要把部队划分到各自的监管区域,不仅要对“有证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还要对“无证驾驶”进行管理。 第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防范和配合处理本行业、本领域内的非法金融行为。 三是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把控注册、广告、营销关口,坚决杜绝乱办理金融。 第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牵头建立监管责任归属和责任认定机制和彻底监管机制,确保对金融活动特别是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问责。 推动明确跨部门、跨地区、新业务新产品等金融活动的监管责任。 确有难以厘清责任的,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底线。
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隐患还较多”,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SAFS将如何实施?
答:风险防控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 针对当前金融风险,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 中国具有得天独厚的政治和制度优势,同时经济韧性强、潜力巨大、活力四射,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是我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最大信心、最大保障、最大支持。
目前,我国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1%,拨备覆盖率为20789%,资本充足率为1477%,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4%。 我们完全有信心,我们有条件、有能力通过改革增振活力,以发展解决问题,通过增量盘存妥善应对各种金融风险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持久战,重点加快中小金融机构改革。 一是坚持谨慎有序。 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风险管理推进力度。 把握时效性,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是精准分类、精准施策。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引导协调,推动制定“一省一策”、“一线一策”、“一部门一策”的风险处置预案,避免“一刀切”。 三是标本兼治,标本兼治。推动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结构,提质增效。 推动保险公司回归本源,突出保障功能,引导资管、非银行等机构坚持定位、差异化发展。
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有哪些关键思路和措施?
答: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政治性的集中体现。 这项机构改革明确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信任和托付,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必须承担的政治使命。 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解决群众问题,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大消费者保护”工作格局。 要抓紧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责任明确、高效畅通的消费者保护工作体系。
二是抓住适当性管理的关键。 完善适当性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督促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严格落实“三个适”要求。 完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做好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销售。
三是落实建立畅通渠道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制定“有效投诉”认定标准和筛选办法,完善“转、受、办”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妥善解决。
四是标本兼治,解决突出矛盾。 围绕退保、信用卡投诉、车险理赔、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等投诉相对集中的领域,系统研究解决办法,从源头上加强治理。 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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