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4, 2023. 这几天我一直在写电动三轮车,不是因为我也开电动三轮车,而是因为我觉得这种打扫拖拽的事情很不合适,所以我喋喋不休。 我数不清有多少人看过我的文章,评论是一波又一波的,所以我只能选一两个,谈谈我的看法。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坚决反对在未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使用官方文件处理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这种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法规的做法,是违反国家法治的。 据说早就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那么为什么一开始没有从制造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进行管理,而现在《民法典》颁布后,就要如此随意地处置个人财产呢?基于此,我对这个命令非常反感。 从理论上讲,我强烈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彻底解决油电三轮摩托车问题。 因为这些车辆有严重的违规行为,而且没有车牌,也没有保险,所以在交通管理上完全失控。 危险太大了。 因此,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真正管理油电三轮车才是最佳选择。
两年过渡期只针对弱势群体,**的责任又如何呢?只要我们为人民的苦难着想,又有多少适合道路的车型设计不出来,生产不了呢?不是老百姓不体贴,不配合主动,而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应该有基本的生存需求。 老人和残疾人是不是应该像坐月子一样每天呆在家里,不能出门?健全人腿脚都好,还是需要开车来应付日常出行,更何况是腿不灵活的老人和残疾人。
城市的形象工程和交通状况,不能以牺牲广大下层群众的合理行为为代价,治民者要仁德不卑贱,水能扛船,能掀船如果它真的很不愉快,你可以让它尽可能地有道德。
因为三轮和四轮电动车可以到处停放,没有保险,没有车牌,没有驾照,而且为了方便,成本低,受到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青睐,但这不是这个群体的错。
如果没有保险或者驾照,交管部门没有相关要求,而且这种车在大街小巷里跑了很多年,而且不是现在才好,那你怎么早点去。 为什么不能像燃油刮板一样管理它?至少要有车牌,至少要向交管部门立案。 而就像几年前一样,电动自行车被淘汰了,同时,不仅有缓冲期,还有相应的合规车型可供骑手购买。 对健全人的待遇可以人道,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也要一刀切,我不想说什么不愉快的话,只要告诉有关部门,请大家一视同仁。
我想知道,当我积极推动这项违背人民意愿的措施时,我是否感到自己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你以为不这样做,你就对不起高薪,脑袋发烫,你就是无事可做,名声好。 这次好,老人残障人士上不了车,出不了家门,交通环境堪比滑光大道,看得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