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出十大推进城市更新措施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31

为切实推进全国低效土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促进土地全面有序开发及土地优质高效利用,我市近日印发了《湘潭市加强土地利用推进城市更新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从“调控土地总量、优化调控单元、平衡规划指标、聚焦发展”等方面提出推进城市更新的10条重点措施。

《办法》创新性地提出了提前登记出让、临时使用、闲置土地、“等效置换”等多种盘活利用方式,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土地,以市场化模式运营土地,实现土地盘活流转。 同时,明确落实已批但未补地、闲置地的“利剑”,对未完成存量任务的小区、园区暂停新建建设用地审批,倒逼存量建设用地从源头上处置。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办法》提出优化城市更新单元管控。 在一定条件下,可适当放宽对土地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间距、绿地等的控制,改造后的非独立公益性社区设施可能不计入该区域的容积率。

在开发运营方面,全市将科学精准划定综合区域,鼓励集中开发,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理念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各方共赢,实现项目整体绩效最大化。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更新单位内公益和运营项目的整体打包和实施。

如何激活“市场”配置?《办法》明确允许土地分割和转让程序,支持“商转住”,鼓励发展改善性住房。 针对老城改造、城市更新等专项项目,实施市场化定价规则,形成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动态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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