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
前言。 本管理体系适用于大米加工企业,旨在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生产技术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品质,确保大米质量安全。 本管理体系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行业信息,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大米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国稻米生产,提高稻米产品质量,促进稻米加工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涵盖大米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大米原粮的收购和管理、产品包装和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的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管理体系中引用的最新版本标准。
第2章:大米产品的定义和分类。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大米,是指以大米为原料,加工成产品的产品。 根据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大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的采购与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相对固定的原粮基地,鼓励企业建立自己的原粮基地。 采购原粮时,应与原粮**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当了解第一单位原粮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确保原粮质量安全。
第七条 对于生产无公害大米、青米、有机大米的加工企业,应当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和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由具有认证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认证机构进行基地、加工或者产品认证。 特殊原粮在运输、贮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种类的原粮混运。
第八条 加工企业应当在国家采购政策的指导下,按照原粮质量采购。 进货点应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烘干、清洗设施,确保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 4 章:产品包装和添加剂的管理。
在产品包装方面,大米加工企业应严格管理产品包装,确保包装材料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原料造成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对于包装的储存环境,也应符合卫生规范,确保产品的安全。 此外,产品包装标签上应标明所有必要的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信息。
在添加剂管理方面,大米加工企业要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所有添加剂均应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的卫生标准。 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用水,还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可追溯性。
第5章:大米加工厂的建设。
随着对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的日益重视,大米加工厂的建设应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安全、卫生、环保的生产环境。 以下是大米加工厂的施工规范: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建设除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参照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则》和《HACCP体系应用指南及其应用指南》,以及各科研院所发布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
第十八条 工厂环境是大米加工的第一道防线,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选址时要避开污染源,确保周围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防止大量昆虫滋生。
现场设施应易于维护和清洁,以确保它们不会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
厂区空地绿化,减少灰尘或积水,为加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避免交叉污染,工厂应合理布局所有功能区域,并确保易受污染的设施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内部的建设同样重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工厂应明确划分生产区域和辅助生产区域,确保生产过程清晰,提高生产效率。
车间布局应合理,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厂房屋顶、墙面、地板各方面应采用无毒无味的材料,确保大米不被污染。
排水系统应设计得当,以确保废水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上述规定旨在为大米加工企业提供明确、全面的施工规范,确保从选址到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卫生、环保的要求,为生产安全优质的大米产品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二十条 生产厂房设施规格如下:
1)供水设施:为保证生产需要,车间水质、水压、水量应符合标准,自备水源的水质应严格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确保水源安全无污染。
2)照明设施:厂房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同时配备人工照明设施,保证充足的光线,保证员工准确操作,避免食品色素失真。如果照明安装在食品暴露区域上方,则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以防止食品破损时受到污染。
3)通风设施:洁净操作区应安装空调,以保持室内温度稳定,防止蒸汽凝结,保持空气清新。一般生产区域应设置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脏污的空气,保证空气流通。 在可能产生异味或灰尘的区域,应安装适当的排放、收集或控制装置,以防止污染食物。 排气口应配备易清洁、耐腐蚀的格栅,防止有害动物进入。 进风口应位于离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配备空气过滤设备,确保进风清洁。
4)洗手消毒设施:车间、厕所、加工场所出入口应设置充足、使用方便的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清洁区入口处应设置鞋类消毒池,确保员工进入时不会带入污染物。 洗手台应由陶瓷或不锈钢制成,水龙头应采用脚踏、肘部或感应式等非手动方式开启和关闭,以确保清洁和卫生。
5)更衣室:更衣室应位于车间入口处,与其他区域隔离。男士和女更衣室应分开设置,并与洗手室相邻。 更衣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储物柜、鞋柜和更衣镜,以满足员工的需求。
6)卫生间:车间内卫生间应与车间主体相连,并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设施,保证员工上厕所后的清洁卫生。卫生间外门不得向清洁工作区打开,并应具有自动关闭功能。 马桶应冲水,地板和小便池应易于清洁且无污垢。 同时,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和适当的照明设施。 厕所排污管应与车间排水管分开设置,并配备可靠的防臭水封,避免污染和异味扩散。
7)仓库:应根据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不同性质设置独立的存放场所,确保物料互不污染。需要冷冻(冷冻)的物料应配备相应的冷(冻)库。 将不同性质的物品存放在同一原料仓库内时,应进行适当的隔离和分类。 成品仓库只能用于存储成品。 仓库的结构和性能应保证所储存货物的质量稳定,不变质或变质。 仓库还应配备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确保物料安全。 仓库内应设置足够的存放装置,并确保存放的物品与墙壁和地板保持至少20厘米的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搬运。 冷(冻)库应安装精确的温度计、温度计或自动温度记录仪,以及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以确保温度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第 6 章:大米加工设备。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大米加工设备在现代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大米加工的效率和质量,在大米加工过程中广泛使用以下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洗设备是大米加工生产线的第一环节,主要包括初洗筛网、空选机、输送磁选机和除尘器等。 这些设备可以有效地去除原粮中的杂质,保证后续加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 为进一步清理原粮,振动筛、除石器、磁选机等设备能有效去除原粮中的石子、金属等杂质,保证原料的纯度。
第二十三条 脱壳、粗选设备包括脱壳机、稻壳分离机、粗粒分离机等,用于脱壳大米,分离粗粒,提高大米的纯度和口感。
第二十四条 用于大米精加工的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主要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等。 这些机器可以对大米进行碾磨、抛光、分级和颜色分选,确保大米的质量和外观。
第二十五条 产品后处理采用日期印刷、包装、堆垛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日期打印机等,确保产品按规格包装、标识,便于储存和流通。
第7章:大米质量管理。
大米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核心,以下是质量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稻米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齐全的检验仪器设备,确保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得到有效监控。
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 企业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用HACCP管理方法,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成品的质量标准不应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权威机构代检。 同时,企业应建立适合生产能力的成品仓库,确保产品储存环境的安全卫生。 产品出厂时,应对货物进行记录,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工厂应有足够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确保每批产品都经过严格检验。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大米产品。
第8章:碾米厂的卫生管理。
为保证碾米机的卫生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现出台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碾米机应始终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避免积水和灰尘。 草木应定期修剪,厂区内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滋生。 排水系统需要保持清洁,没有污泥堆积。 废物储存场所应远离生产车间,废物容器应加盖,避免气味扩散和有害动物的繁殖。 厂房还应配备防污染设施,确保环境无害。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的卫生管理。
厂区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屋面、天花板、墙面应完好无损,地面应无积水和破损。 各生产车间下班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消毒。 灯具、管道等也应定期清洁。 冷(冻)库应经常清洁,保持清洁,避免地板上有水,并定期消毒。 加工场所不得堆积原料、内包装或其他不立即使用的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所有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工具以及生产管道,都应及时清洗、清洁、清洁、消毒。 与食品接触的器皿表面应定期清洗消毒,消毒后彻底清洗,避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用过的器皿、用具也应及时彻底清洗、清洁。 用于清洗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的水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大米生产者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接受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保持良好的个人习习惯,如经常理发、经常洗澡、经常换衣服等。 进入车间前,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和鞋子,必要时戴口罩,保持工作服和工作鞋清洁卫生。 人员卫生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上班前洗手,有特殊情况时洗手;直接接触大米的人不得涂指甲油和手表及配饰患有**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直接接触大米工作;请勿在工作中吸烟、进食或从事任何其他可能干扰食品卫生的活动。
第 9 章:产品出货管理。
在产品出货过程中,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非常重要。
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产品装运前的溯源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装标签,以及运输和防护设备的检验。 此外,为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厂家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制定相应的产品**、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
这些关于出货管理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对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者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维护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说明,本规则由中国粮食工业协会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这为规则的实施和解释以及实施时间提供了明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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