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文的内容是真实的,而不是虚构的。 熟悉老乔的朋友都知道,老乔发布的所有文章信息都是来自官方**,不是官方信息的老乔不会写!
自2024年12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1.牙膏必须是“糊状”的。
《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很多人在生活中购买的凝胶状“牙膏”,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牙膏,也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标准。
此外,一些冒充牙膏的牙粉和其他口腔护理产品不属于牙膏的范畴。
2、厂家生产的牙膏的功效必须有科学依据
众所周知,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很多牙膏都声称具有消炎镇痛、清热、抗过敏、修复牙齿等功能。
但是,《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如果你生产的牙膏声称有一定的效果,你必须提供科学依据,即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人体疗效评价否则,就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属于违法行为。
但有一个例外:如果牙膏只声称具有“清洁特性”,则无需进行功效评价,也不需要提供科学证据。 因为牙膏最基本的功能是清洁,如果你连这个功能都没有,那就不要生产它。
3.牙膏的主要功能是清洁
这是《办法》对牙膏基本功能的总体要求。 《办法》规定,“牙膏是以摩擦作用涂抹在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 ”
这是牙膏的明确定义。 也就是说,不管你宣传得有多好,如果你连“清洁”的基本功能都没有,那么它就不是牙膏。
特别是,许多打着健康牙齿的口号假装成牙膏的牙膏产品,不属于牙膏。
2024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中指出:
名称为“消除”(卫生消毒)的口服抗菌乳膏、商品名称为“机械”(医疗器械)的牙齿脱敏凝胶等产品,以及商品名称为“药品”(药品)的丁二烯硼乳膏等产品,不属于牙膏的范畴。1.带有“消除”一词。这些属于卫生消毒产品,但不是药品,消除产品不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的作用,因此不属于牙膏的范畴。
2.带有“机械”一词。
这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或具有保健功能的膏药类别,因此这些也不是牙膏。
3.带有“药”字。
顾名思义,这些都属于药物范畴,所以不能算作牙膏。
国家此次出台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正是因为国内牙膏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的乱象,为了整治这些乱象,才出台了这样的措施。
看完《办法》的内容后,老乔也仔细检查了一下家里的几款牙膏,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某牌子的牙膏,这清楚地表明牙膏的外包装具有“抗菌消炎”的功能,但其实如果真的要仔细研究它的成分表, 你会发现,用这种原料生产的牙膏,根本不具备抗菌消炎功能,涉嫌夸大宣传,明显违法。
老乔估计,《办法》实施后,我们生活中一些常见的牙膏肯定要重新设计包装和文案,因为按照现在的包装,肯定是不合规的。
作为普通消费者,一方面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要仔细筛选市场上的牙膏产品,放弃那些涉及虚假广告的产品。 其实牙膏的作用就是清洁,指望一个小小的清洁产品有这样那样的功能是不现实的,如果你觉得你的口腔或牙齿有问题,及时去做是正确的事情。
文章首次出版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