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习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图为检察官张扬与孩子们互动(数据**) 受访者供图。
记者 张莹.
习安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困难儿童的求助信后,通过检察工作站派出网格人员核实线索,出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开展了一系列救援活动......有困难的孩子
近日,这起发生在今年4月的救助遇险儿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少年法律节目《守护明天》。 目前,该节目正在拍摄制作中,预计元旦前后在**电视社法频道播出。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明天”。 近年来,陕西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着力做好未成年检察官的好监护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全面履职推进诉讼源头治理。
感谢您帮助给孩子一个家。 今年5月,跆州县人民检察院回访一起未成年人保护案件时,患难儿童的二姨连连感谢。
去年8月,梁亮的父亲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跆州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张某妻子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其8岁的儿子良良一直与张某同住。 两人没有固定住所,良良存在监护缺失、义务教育缺失的问题。 张某被拘留后,梁良陷入了缺乏监护的困境。
检察机关不能单纯办案,而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梁梁的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梁梁一直和二姨住在一起,有一定的情感基础。 经过联系和沟通,检察官了解到,梁亮的二姨愿意承担监护职责,梁梁也想由二姨照顾。 袁州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会同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各司其职,搭建了“一案两地四部门”的协作平台。
实践证明,核心在于解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不足的问题,健全履职尽责、综合保护一体化的履职体系。
2024年5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化统一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确立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零”案件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地方和市检察院综合履职“步伐”加速。
各地、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机构、人员、规章机制、理论等专业化建设,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职责集中统一履行工作。 办理刑事案件,严格审查审查是否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权益和公共利益。 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审查是否有刑事犯罪线索。 在系统梳理个案的同时,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统筹推进办案、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效果导向,推进诉讼源头综合履职治理,基于业务数据发现社会治理问题,13个市县检察院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监护缺失监管工作。 办理监护监督案件167件;规范监护违法行为监督,对符合撤销监护资格条件的,检察院支持个人、单位起诉案件14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追讨子女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41件下达《监护令》1450份,督促、指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59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72件,民事公益诉讼27件。
标本兼治,推动“六大防护”协同发展。
你好!是检察院吗?我们是妇联的工作人员,今天在走访农村留守儿童的过程中,发现有一名儿童的权益涉嫌受到侵害,希望您介入调查。 “2024年11月的一天,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市妇联工作人员的**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公安机关,同时介入指导调查,很快发现被害人是一名智障留守女孩, 而侵权行为的肇事者是家里的一位长辈。
案件结案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监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签订了《陕西省首个市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举报制度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细化了职责分工、举报渠道、处理程序、组织保障以及相关单位发现未成年人涉嫌侵害时的凝聚力配合等。
近年来,省检察院除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外,还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等9个部门,会合《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陕西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办法》, 建立32个家庭教育合作机制,与省妇联、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914家庭教育指导,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以落实“第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督促全省检察机关完善惩治预防伤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机制,制定出台检察建议150条,督促学校建立76条防范机制,积极融入学校保护;开展“审视爱,共同守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扎实融入社会保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继续落实依法治国,大力融入网络保护;开展基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深度合作未成年人保护试点,通过双向聘任儿童局长担任“司法保护监督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站长”,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全面融入**保护工作。
注重预防 法治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现在!今年9月1日,第一届招生班在庄严的木槌声中,一堂未成年人法治课在陕西多所学校拉开帷幕。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深度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副校长法治工作。 将法治教育渗透到教学过程中,优化整合、及时更新法治教育内容,通过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的法治教育“磁场”。
今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来到周至县新区小学,围绕“凝聚'六保护',依法推进家庭教育”主题,为400余名学生家长讲授第一堂法治课。
习阎良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陕西省儿童心理学协会讲师为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代表开展了《强制报告制度解读》专题培训。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全力塑造“上山细雨”免检品牌,建设了106平方米的“上山细雨”少年检察工作基地,接待了各界参观和习活动60余次,为3000余名学生开展了沉浸式法学教育。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12人的“审视未来,守护未来”法治宣传小组,围绕“以身边人案件教育身边人”的理念,结合办理案件的新类型、新变化,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特点, 编制有针对性、适时的宣传课件,印制具有镇安县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书籍3万余册,通过请人进、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共同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 全省共有1672名检察官在283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法院建立了81个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连续七年,全省在国际儿童节前夕举办检察开放日,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省检察机关通过线下线上“法治讲座”常态化,与各辖区学校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互动,在让学生对法治教育有良好认识的同时,逐步加强了学校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形成了有利于教师管理和学生成长的法治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