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获悉,该局印发《顺德区自建房屋外墙审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通过五大举措提升自建房屋整体品质,装扮家园之美, 如对顺德区自建房业主、设计单位、管理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免费进行施工前审美培训,提升全社会审美素养。《指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存在自建房屋整体质量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当前,提高城乡质量已成为省、市、区三级的重点工作。 顺德区提出城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 其中,自建房改造入选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区域十大牵引工程(2023-2024年),系统探索现代高品质自建住房解决方案,改善顺德城市环境。
自建房屋作为珠三角水乡文化与工业文明融合融合的典型代表,是顺德城市环境的重要基底和背景,自建房屋约41万套,约占全区住宅用地的55%,每年新建拆除老建筑和新建建筑数量为7000至1.2万宗。
但在长期发展中,存在整体素质低、业主审美素养参差不齐、审批管理缺乏审美元素、环境差等问题。 对此,自建房屋亟需加强引导,美化人居环境,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在此背景下,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印发了《顺德区自建房屋外墙审查指南(试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自建房屋整体质量。
装扮家居之美的五大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自建住房是指以个人名义建造的具有基本居住功能空间的单门独栋住宅,不包括统一商品房。 “建筑立面”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外立面(包括建筑屋面、建筑墙体等)。
《指导意见》列举了五大举措,明确了外墙审查要求,完善了自建房管理机制。
一是采用分类管控机制。 据悉,历史文化街自建房屋必须符合自然资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对于连续建设的新建自建房屋,村民需编制建筑风格总体规划,进行统筹控制零星散居的自建房屋需要项目审批,以加强立面审查。
二是实施施工前美学培训。 顺德区业主、设计单位、管理者、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免费参加自建房屋工作坊,通过展厅参观、审美培训活动或在线培训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审美素养。 培训内容涵盖自建房审批政策、管理流程、自建房优秀案例等。
三是提高立面管理水平。 据介绍,《指导意见》与现行《顺德区民营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同时实施,业主在申请审批时需提交完整的建筑设计图纸(含主界面效果图),项目完成后由专业施工团队验收。
在评审要素方面,整体层面对建筑色彩、风格、材料等设计元素进行评审,对建筑顶部、中部、底部等设计要素进行细节层面评审,同时设置正反面清单,对各要素进行设计指导, 并鼓励个性化的美学设计。需要注意的是,立面审查与原始规划审查同时进行,没有额外的审批程序和时间。
第四,提供优秀的图集指导。 根据《指南》,完全应用于地图集的,可以免于设计过程,直接办理施工申请手续。 据有关部门介绍,预计到2024年6月,《顺德区自建房屋参考图集》编制完成,为自建房屋风格提升提供借鉴。 此外,还将推动一批“美观”“实用”的优质自建房落地,加快建设容桂宏基社区、星潭新联村、大良新教固化社区等样板社区。
五是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 落实设计单位备案机制和反馈评价机制,加强审美培训,提高行业整体设计水平。
作者:南都记者 陈飞龙 实用 习 郭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