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家庭-学校-社区教育咨询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解决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家校社区教育咨询办公室坚持公益原则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免费提供指导服务。 让我们来看看细节吧!
家校社区男女同校谘询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推动和规范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工程建设,更好地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2条家庭-学校-社区教育咨询室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和家庭作风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指导,通过咨询、讲座、活动等形式,凝聚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提供精准、科学的指导服务,解决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3条家校社区教育咨询办公室坚持公益原则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免费提供指导服务。
第二章 项目建设
第4条家校社区共办学咨询室建设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委协调,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提供智库支持。
第5条根据实际情况,各区选择感兴趣的学校和社区建立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包括至少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和一个社区。
第6条市教育系统工委制定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建设标准,包括机构标准、人员标准、硬件标准、工作标准等。
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应按照建设标准设置,配备能够满足基本辅导需求的必要设施设备,并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域,如个人辅导室、团体辅导室等。
第7条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的名称一般应命名为“北京**学校幼儿园社区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
第8条家校社区共办教育咨询办公室原则上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咨询指导、专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由家庭教育领域的专家、教师、“五长老”、社区工作者等组成,建立了一支较为稳定、师德良好、专业能力强的工作队伍。
第9条家校社区教育咨询办公室的工作主要包括:提供家校社区教育咨询服务、组织家校社区教育活动(包括经验分享、成果展示、家庭教育主题宣传等)、举办家校社区教育讲座、开展家校社区教育相关研究等。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10条市级家校社区共教谘询室建设支持经费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市政府担保学区转移支付经费,每个贮诊室原则上每年安排5万元的预算。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咨询室建设的需要,提供额外的经费支持。
第11条市级家庭-学校-社区男女同校协教谘询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家校社区共教活动发生的人工费、培训费、专家会诊费、缺餐费、交通费、印刷费等费用,不得用于购置设备。
第四章 执行与监督
第12条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要因应需求,积极开展咨询、讲座等活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专业的指导服务。
咨询室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在咨询室从事非专业活动或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活动。
第13条家校社区教育咨询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把脉检查、专业指导、跟踪走访”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第14条家校社区男女同校咨询室应与现有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相结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同教育的合力。
第15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委要加强对家校社区教育咨询室的统一领导,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第16条市区两级教育工委建立了交流培训机制,促进互学互鉴、水平提升建立督导机制,对家校社教咨询室建设进行研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强指导;建立退出机制,对未按规定开展活动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会诊室进行退出。
第17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和支出资金,确保资金保障到位、用到位。 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及时开展专项审计或检查。 违规使用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 第五章 附则
第18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丨市教委官方网站。
主编丨唐丽丽**丨部分图片网。
评论丨李沛终审丨张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