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的环境、良好的服务、和谐与和平是每个社区居民最基本的愿望。 然而,在现实中,物业公司与社区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有的关门堵路、断电断水,甚至升级为公开对抗。
1)物业管理公司缺乏服务。物业公司兼具服务和管理功能,但有时过分强调管理功能,服务管理方法显得简单粗暴,容易引起业主的猜测和不满。 此外,在服务管理过程中,一些物业公司履职不到位,巡视值班、安全防范、环境整治、问题处置等方面都只是形式上的、浮于表面的,导致小区居住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难免业主会不满。
2)开发者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房屋建设中,一些开发商为了缩短工期,盲目地多建快,工程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 开发商将房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后,一些社区业主认为相关问题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于是向物业管理公司发泄了不满。 然而,一些物业公司不承认或承担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对业主的诸多诉求采取回避态度,容易导致滥用、砸砸等违法行为,形成较为明显的对立状态。
3)物业费收取困难。目前,物业管理公司普遍存在“收费难”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业主不认可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拒绝缴纳物业费。 如果不能及时收到物业公司的收入,就会缺乏管理服务,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工作效率可能会越来越差。 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不收取费用,向业主诉诸法庭,虽然客观上收取了费用,但由于司法途径,消耗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力和精力,进一步加剧了与业主的对抗程度。
4)小区停车位造成的停车困难。家用汽车越来越受欢迎,城市地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新建住宅小区一般都设有地下停车场,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 但是,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一般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 小区业主普遍认为,地下停车场是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应向不合格、租赁的停车位开放,物业以开发商未同意或授权为由拒绝,可能导致业主堵住地下停车场出口。
5)业主自身的问题引起冲突和纠纷。在一些社区,除了买房的家庭外,还有租房的流动人口。 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生活的习,居民有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品质。 有的业主自身存在违建、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收费、破坏绿化、种植蔬菜、私圈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在管理过程中不服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管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
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在于,共有物业没有尽职尽责地为业主服务,没有以服务质量赢得业主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车位归属、装修外观改造问题、占用小区绿圈问题、小区业主质疑的物业费缴纳问题,均未得到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导致冲突扩大。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从“管理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企业的运营应以业主需求为中心,实施“业主为本”的专业服务,不断完善企业运营机制,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同时,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社区要选强业主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与广大业主建立信任关系,成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重要桥梁,从各个方面增强业主的优越感和满意度。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在接手物业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房屋维修合同制度,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反馈《房地产开发》中了解到的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管理过程,督促整改落实,全力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