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指导各地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五项“严禁”一项工作要求,即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迫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作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随意收费、严禁 严禁不合格机构和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求各地对本地区课后服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调整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措施。
《通知》是“双减”政策出台以来首个国家层面专门指导课后服务的政策文件。 《通知》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可踩“红线”,对促进课后服务有序、规范、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2024年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近90%的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890% 的学生和 884%的家长对课后服务感到满意。 而课后服务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课后服务的时间和范围不明确、学生非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后“学习负担加重”、课后服务随意收费、第三方机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 《通知》针对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和改进措施。
课后服务要清晰明了地开展,避免随意扩大。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是在上学期间和完成国家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后开展的系统学习活动。 有的学校将清晨督导、午休甚至课间活动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模糊了课后服务的教育属性,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降低了群众对课后服务的认同度。
课后服务应是自愿的,并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要。 “双减”政策及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 部分学校强迫或变相义务义务教育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如不允许家长在课后服务结束前接送孩子、不提供校车接送等。 学校应开展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参与、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多元化活动,提升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
课后服务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增加学校负担。 目前,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已基本实现“5+2”模式全覆盖。 课后服务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学校教师为学生提供学科知识和作业等辅导答题,帮助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并检查和填补空白;第二段是各种风格和爱好活动。 但部分学校仍坚持只上成绩、只升学的教育理念,在课余服务时间组织补课、考试甚至新课,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大大降低了学校减负的效果。 学校要坚持以德育人、全面发展的理念,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科普、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课余服务时间锻炼身体素质,发展特长,培养科学创新精神,提高动手操作能力。
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质,完善资金共享机制。 课后服务是旨在解决“三分半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公益产品。 部分学校对课后服务收取过高费用,引起家长不满。 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属性,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由第一财政部门承担。 **在经济保障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学生家庭可以适当分担部分费用。 省级要制定统一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也要减免课后服务费,严格监管课后服务费和经费使用情况。
课后服务需要完善第三方资源获取机制,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 2024年覆盖全国11个省市的调查显示,近70%的义务教育学校吸收校外课程资源和师资力量提供课后服务。 亟需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入校园准入机制,建立第三方机构“黑白名单”,邀请教育行政人员、专家、校长、一线教师等组成评审组,对第三方机构的教师、教材、课程质量进行评审。 对不达标的机构,要及时解除。
学校要坚持课后服务红线,建立课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满足学生及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降低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外培训的积极性,发挥学校教育主体阵地作用。 各地要按照“双减”政策和《通知》要求,在调研本地区课后服务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打通校内外资源渠道,为学校开展优质课后服务打通。 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的筛选审查机制,切实发挥少年宫等公益性课外教育机构在校后服务中的作用,完善课后服务经费共享机制,实现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薛海平,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