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是 21 世纪的一个流行术语,指的是搭便车、网约车和拼车。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在遇到一些新问题的同时,也给大家带来了便利。
网友咨询:
如果你在搭便车时受伤,谁应该“买单”?
律师答:
对于乘坐“网约车”过程中遭受的人身伤害,如何选择对方和法律关系非常重要,选择侵权诉讼或违约诉讼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因过错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搭便车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有义务提供性能安全的交通工具等,也有权收取乘客票价,乘客也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属于一般合同关系。 旅客在乘车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损失由违反合同义务的车主赔偿。
律师补充道: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运至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价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尽一切努力救助患病、分娩或遇险的旅客。 承运人应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负责;但是,这不适用于由乘客自身健康引起的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其是由乘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餐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失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一切努力救助患有急性疾病、分娩或者遇险的旅客。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元杰律师简介
福建省北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4年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2024年进入行政机关,拥有5年行政机关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2024年加入福建北拓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民商事、行政和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