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边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更好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12月25日,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5日上午,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受海关总署委托,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说明《边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介绍《边境卫生检疫法》的实施,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护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在实践中,这部法律也反映出规定相对原则性,内容不全,不符合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口岸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要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完善边境卫生检疫相关体制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为更好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共8章57条,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完善边境卫生检疫常态化体系,夯实各方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三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口岸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规定传染病在境外或境内发生疫情时口岸需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加强边境卫生检疫保障措施;五是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细化了应当惩处的违法情形,丰富了惩戒手段,加大了惩戒力度。
俞建华表示,修订草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定位、注重制度衔接的总体思路,增强了相关制度措施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经贸活动的影响,对技术操作问题没有做过多规定。 并在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时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有必要与《传染病预防和治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协调和联系。
据了解,现行《边境卫生检疫法》于2024年生效,分别于2024年、2024年和2024年进行了部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