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三部门发布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广大男同胞失传已久的福音来了!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涉及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为类似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了统一标准。 这些已公布的典型案例和裁判结果充分考虑了男性权益,对减少婚姻诈骗、保护男性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有的人收到彩礼后没有结婚就分手了,有的人在结婚后没过多久就离婚了有的是正常恋爱分手,有的是婚姻出轨。
过去,在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中,男性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导致许多男性经常失去妻子,失去财富,这也无形中助长了对男性出轨的不健康趋势。 因此,在男人中制造了对婚姻的恐惧。
好在国家及时发现了问题,否则从长远来看后果不堪设想。 现实中,有些男人知道在彩礼纠纷等婚财产纠纷中打官司是没有用的,所以有些人选择忍气吞声,认为自己不吉利,而另一些人则选择用武力解决,伤害女人或选择同死共患。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上述情况。 本次公布的4起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涉及4起典型的婚恋关系。
一是已经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比较短,离婚时应根据同居时间、怀孩子等事实,退还过高的彩礼。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在一起的时间更短,但与闪婚不同。 在相应的例子中,当一男一女婚后同居一年以上,女方不与男方同居时,男方愤怒地起诉要求退还彩礼18。8万。 考虑到双方同居时间较短,且女方已终止妊娠,法院判决女方应退还男方彩礼5.64万元。
其次,如果一男一女在结婚仪式后长期同居并生了孩子,一般不支持彩礼的返还。 在相应的例子中,法院不支持丈夫追回彩礼的主张,尽管男女双方没有取得执照,没有举行婚礼,同居三年半,已经有一个两岁的孩子。
第三,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只是短时间的同居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同居,应在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退还部分彩礼。 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闪婚。 在相应的例子中,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持续不到三个月,婚后没有孩子出生,因此法院判令女方在扣除彩礼106万元的共同消费和其他费用后返还80万元。
四是只定婚,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未举行结婚仪式的,应当退还结婚费和彩礼费。 在举例中,如果丈夫的结婚钱给了女方的父母,而彩礼直接转给了女方本人,法院支持了丈夫的主张,并命令丈夫退还结婚金和彩礼。
可以说,以上四个典型案例对于不同情况下是否酌情退还彩礼具有参考和指导意义。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同居,他们是否有共同的孩子,是考虑彩礼是否返还的重要因素。 这样,男女双方在婚姻和爱情中的权益,特别是男方的权益,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具体说来:
首先,在未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丈夫支付的彩礼和彩礼。
其次,在闪光婚的情况下,男方支付的彩礼大部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第三,在结婚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丈夫支付的部分彩礼。
当可以依靠法律来保障婚姻和爱情的权益时,男人对婚姻的恐惧将不复存在,在遇到彩礼等婚姻财产纠纷时也不会走极端。 更重要的是,针对男性的婚姻欺诈也将大大减少!除非一个出轨的女人愿意付出与男人生孩子并同居更长时间的代价。
结语:三部门公布的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给广大未婚男性带来了好消息,大家再也不用害怕结婚了。 相信未来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