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女之间、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待和祝福。 然而,近年来,彩礼金额持续上涨,有些人不顾家庭经济状况,一味地将彩礼视为爱的衡量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面子越大,形成一种比较的风格。
天价彩礼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给付出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的稳定埋下了隐患,甚至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推进海关变更 控制高彩礼”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三部门积极响应群众关切,通过各种方式持续解决“天价彩礼”治理难题,为爱情“减负”。
让彩礼定位为“礼物”而不是“财富”。
近年来,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还出现了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民事法院院长陈一芳介绍了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
通过处理大量的纠纷可以看出,高昂的彩礼并不是保证家庭幸福的秘诀,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纷争的导火索,甚至容易导致两个家庭之间的对抗、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陈一芳说,人民法院重视审判案件,倡导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坚决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反对以婚姻挟取财产。
让婚姻从爱开始,让彩礼回归仪式。 陈怡芳说,彩礼最重要的特点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在支付目的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 既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又要考虑高额彩礼负担对支付彩礼的一方生活的影响,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对于今天公布的彩礼纠纷典型案例,陈一芳表示,“我们希望从孩子家庭幸福的长远规划出发,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彩礼的支付,让彩礼定位为'礼物'而不是'财富'。 ”
关注双方的生活状况
记者注意到,彩礼返还争议较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婚后“闪居”;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同居。 在这两种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退还彩礼,主要考虑什么?发布会上,陈一芳回答了《法治》记者的提问。
彩礼问题是两难境地的一种表现,即短暂的婚姻可能导致许多基于婚姻的财产安排的不平衡。 陈一芳说,彩礼是为了将两个姓氏结合在一起,长期生活在一起。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一方要求返还离婚时按照习习俗支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然而,除了婚姻登记的法律形式要求外,彩礼的目的更重要,更重要的是双方已经同居了很长时间。 因此,在一起的时间长短应该是决定是否退还彩礼以及退还彩礼百分比的重要考虑因素。 陈一芳强调,在“闪离”的情况下,如果相关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完全得不到支持,尤其是全家人支付的高额彩礼,双方的利益就会明显失衡,甚至导致支付高额彩礼的一方返贫。 这将对未来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王某某与李某某的离婚纠纷就是这样的情形。 双方在一起才生活一年多,付款人方面没有明显的过错,彩礼的金额相对于他们的家庭收入来说太高,彩礼的支付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退还部分彩礼对付款人是公平的。 同时,也要考虑到终止妊娠也对女性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注意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陈一芳说。
在结婚同居的情况下,重点是高彩礼造成的利益不平衡。 陈一芳表示,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甚至在同一地区,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很难确定“高额”的统一标准,个别情况下需要参考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付款人家庭收入。
对于第二起案件,陈怡芳回应称,虽然《民法典婚姻家庭法释法释法(一)》第五条将返还彩礼区分为未办结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已办结的不同情形,但重点仍在于是否同居。 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已经同居的双方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备夫妻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容忽视“夫妻同居的现实”。 同居的事实不仅对支付彩礼的一方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女性的身心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生育的情况下。 如果仅仅因为没有登记结婚,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退还全部彩礼,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不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同居,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归还婚姻。
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纠纷中,热点问题还包括诉讼标的的资格。 陈一芳介绍,按照中国传统习,婚约的签订和彩礼的支付一般由男女父母共同参加。 在确定婚姻财产纠纷当事人时,如果婚约一方的父母支付或接受彩礼,则将其列为共同当事人,这不仅符合习的惯例,也有助于澄清案件事实。
强化前端治理,为爱“减负”
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看,要通过案件审理,为高额彩礼问题专项治理服务保障。 陈怡芳举例说明了人民法院对此类纠纷的诉讼源头管理工作。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法院积极构建“五环四化”诉讼源治理体系,结合彩礼返还纠纷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导部分辖区45个村将彩礼金额和随行礼品金额纳入村规和民事协议, 从而为爱情“减负”,解决“天价彩礼”治理问题。
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锦华、全国妇联家庭儿童事务司副司长何敏分别介绍了两部门的前端治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民政部以婚风改建为抓手,大力推进风俗改迁,扎扎实开展高彩礼等不良婚风习治理,有效减轻了群众结婚负担,文明健康婚风新风尚逐步形成。 “王金华说。
王锦华表示,2024年,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风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先后分两批确定了32个国家婚风改革试验区,指导各实验区在倡导朴素适度的婚风礼仪方面探索经验、打造样板。 治理婚风领域不正之风,培育文明健康婚风观念。各级民政部门也确定了一大批不同层次的试点单位。 截至今年11月,全国共建立各类实验单位1806个。
各地都选定了一批新朴的婚姻、“低彩礼”和“零彩礼”模式,逐步改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 王金华表示,目前,内蒙古、黑龙江、山东等多地都公布了彩礼、伴礼等倡导标准。 河北省河间市、江西省贵溪市通过对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平均减少了当地结婚费用上万元。
2024年,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案件总数较2024年减少43件79%。王锦华说,地方民政部门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和妇联等单位,积极探索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还注重改革和创新婚风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姻文化。
何敏表示,围绕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个部门关于针对高彩礼、规模化经营等农村海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全国妇联配合民政部门婚关改革工作, 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64个海关换俗工作试点项目,探索立足妇联职能优势的有效模式,推动海关换俗。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庭副庭长吴敬利表示,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前端管理工作,做好“合拳”工作,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 推进文明乡村风情建设。
*:法治**)。
更多精彩资讯请联系应用市场**“极目新闻”客户端,请勿授权**,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