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国法学会检察研究会案件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年会暨研讨会现场。
12月14日,中国法学会检察研究会案件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年会暨研讨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本次研讨会以“加快推进案件管理现代化,推动每一案高质量高效办案”为主题,围绕“案件管理理念现代化”、“案件程序监督管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业务数据监督管理”等主题,与检察系统专家学者和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分享实际工作经验和前瞻性研究成果,为加快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理论装备和智力支撑。
一起来看看现场研讨会的热闹气氛
主旨演讲
图为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作主旨演讲。
陈卫东在讲话中总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研究基地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并从加强案件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加强区域内外案件管理与司法管理制度比较研究等方面分享了他对案件管理理论研究方向和重点的思考。 加强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与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的关系研究,加强司法办案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研究。
主题 1
实现案例管理概念的现代化
第一个议题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坤主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检察厅厅长王燕鹏讲话。
王彦鹏作了题为《深化科学管理实践 推进新时代检务管理现代化》的讲话。 他认为,要以科学管理为牵引,全面推进管理理念、制度、机制、能力的现代化。 一是要明确科学管理的发展方向,在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方向上思考管理观念的现代化。 二要把握科学管理的内在规律,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三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储备,在专业化建设中推进管理能力现代化。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冯立军致辞。
冯立军作了题为《主动管理理念在检察案件管理中的应用研究》的发言。 她分析了主动管理理念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阐述了在检察案件管理中引入主动管理理论的必要性,深入分析了实证研究中发现的积极绩效困境的原因,并从加强数字赋能的方面提出了主动管理的实践路径, 树立质量大观,创新管理机制,深化理论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宝柱讲话。
赵宝柱作了题为《树立智能管理理念,提高检务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发言。 他阐释了推进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从机遇与挑战两个方面分析了检务数字化管理现状,并提出了主要实施思路,包括做好顶层设计、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数字化管理、通过数据录入等“三关”夯实数字化管理基础等。 退出和操作。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人民检察院。
党的领导小组书记兼检察长。
王媛媛评价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临时职位)。
吴红耀评论道。
王媛媛认为,在推进案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把握现代发展理念是重中之重。 她认为,科学管理强调工作标准;主动管理强调工作态度,要求案件管理要积极适应检察工作大局,适应司法办案需要,自觉主动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智能管理强调工作方法,应将智能案例管理视为解决客观问题的基本策略。
吴红耀高度评价了三位讲者关于案件管理理念现代化的论述。 他认为,案件管理理念的现代化是推动案件管理现代化的思想驱动力,应借鉴多学科知识,努力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践的案例管理话语体系案件管理理念的现代化需要融入案件管理的机制和具体制度中;案件管理理念的现代化,需要加强案件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主题 2
案件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个议题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丹尼尔主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苏金基讲话。
苏金基作了题为《加强实质性监管 推动高质量高效办案的四项措施》的讲话。 他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优质高效办案”和推进“优质高效办案”的经验。 他认为,一是要加强对司法办案程序的监管,二是深化过程监控与业务数据质量监管的融合,三是深化案件质量评价,四是加强法律监管线索的传递。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红艳致辞。
王红艳作了题为《坚持三方协作 全面加强办案程序实质监督》的讲话。 她根据湖北省检察院的实践探索,提出了思路和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省法院的主导作用、市法院的作用、基层法院的作用和业务部门的协同作用,构建业务监管的大格局, 二是针对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检察机关公信力的关键问题,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加强智慧办案建设,推动办案程序全面、实时、动态监管。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秋军讲话。
李秋军作了题为《案件过程监控(程序监督)》的发言。 他介绍了河北省遵化市检察机关探索机制创新、数字化引领的程序监管新路径的经验和措施,并结合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堵塞问题,从提升监管能力方面提出了完善新时代过程监管工作的思路, 加强职能整合,完善工作机制。
重庆市永川区。
人民检察院。
党的领导小组书记兼检察长。
宋能俊评论道。
东南大学教授
社会科学司司长。
王鲁生评论道。
宋能俊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三位讲者的交流进行了点评。 她认为,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需要关注三个问题,一是实践与理论的互动,二是“量”与“质”的有机统一,三是诚信与创新的互补性。 她建议,智慧案例管理建设应多向基层倾斜,帮助解决过程监控工作量大、成效难的问题。
王鲁生认为,过程监控是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讨论中分享的实务案例体现了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的融合。
1、监控功能与引导功能融为一体。
我。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统一的特点。他提出,下一步应协调案件管理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关系、“小管理”与“大管理”的辩证关系、检察官职业素养与数字素养的协同关系。
主题 3
案例质量监督管理
议题三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朝晖主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庞斌致辞。
庞斌作了题为《聚焦'优质高效办案',构建立体化闭环业务质量监管格局》的演讲。 她认为,办案和管理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优质高效办案”蕴含着“优质高效管理”的内在要求。 她结合山东省检察院的实践经验,提出构建以宏观管理为指导、微观管理为保障、内外部协调为支撑、管理结合为基础的立体化、闭环化的业务质量监管格局。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葛春宇讲话。
葛春雨作了题为《深化案件质量评价 推进'优质高效办案'》的讲话。 她重点介绍了江西案例质量评价的经验,一是突出目标导向、思想重视、行动推进、团队保障评价工作,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重点评价、专项评价和法律监督评价,三是突出效果导向, 强化考核责任,抓好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案例作用。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王丽娜讲话。
王丽娜作了题为《一审必评,探究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智能化评议昆山之路》的发言。 她认为,案件质量评价是案件质量和效率不可或缺的评价维度,重点介绍了昆山市检察院在基于“酒驾危险驾驶”模型创新研发“智能案件质量评价系统”方面的经验,并分享了基于大语言模型升级评价体系的主要思路。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文山评论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副院长。
程磊评论道。 王文山认为,三位主讲人的发言从理论到实践都非常有启发性。 他认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如何构建案件质量监督的通用格局,并建议案件管理部门要统筹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注重监督典型突出问题,探索组织召开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会议, 成立案件质量监督委员会;二是关于智慧案件管理建设,建议积极推进统一的案件管理制度。
程磊高度评价检察院通过分级分类、内外部协调、责任压实、技术赋能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做法。 结合他对案件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思考,他提出一是把握案件质量评价重点案件的范围,二是吸收一些社会化的专业力量参与案件质量评价,三是提高案件管理课程的系统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案件管理研究基地的作用。
主题 4
业务数据监督、管理和应用
议题四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新建主持。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石建辉讲话。
石建徽作了题为《河南省检察资料监督管理与应用的实践与思考》的发言。 他认为,首先,我们必须用数据说话,使其具有信息性、趣味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靠数据决策,做到有高度、有深度、有强度、有温度;三要运用数据化管理,坚持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有机统一四是要利用数据创新,深入挖掘内部数据资源,拓展数据呈现形式,延伸数据分析视角。
检察院**学会大数据研究所所长郑成芳致辞。
郑成芳作了题为“数字化案例管理的系统支持”的演讲。 他从“一网统管”的角度阐述了构建数据驱动案件管理系统的必要性,并介绍了办案数据一键呈现、分析报告一键生成、数据质量一键验证等“十大一键”数字化案件管理应用场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刘静致辞。
刘京作了题为《发挥联系点优势,提升案件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案件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发言。 她介绍了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数据联络点,在巩固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做好数据联络点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党的领导小组成员、副检察长。
阮海英评论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浩新评论道。
阮海英认为,三位主讲人的交流内容丰富,干货十足,体现了对检务、数据监管、管理和应用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他认为,检务业务数据是做好检务业务管理的基础,真实准确是业务数据的生命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是检察业务数据监督管理和应用的有力支撑。
李浩新高度评价了三位发言者分享的好思路、好方法、好经验。 结合数字化起诉战略落地,他回应了与会人员对智慧案件管理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重点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在开发的案件管理系统,展望了利用数字赋能助力案件高质量高效管理的广阔前景。
作者丨高畅.
摄影丨杨向东.
编辑丨魏喆.
稽核丨段俊霞.